深圳宝安最大涉黑案开庭,28名被告涉嫌7宗罪
本报讯据《深圳特区报》报道,开设赌档、滥伤无辜、敲诈勒索、强买强卖,以“黑老大”陈小佳为首的涉黑团伙长期盘踞在深圳宝安辖区内,为非作歹、无恶不作,最终将面对法律的严惩。 昨天,这伙恶行累累之徒被悉数押上被告席。陈小佳等28名被告人分别被指控犯有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赌博,故意伤害,敲诈勒索,强迫交易、故意毁坏财物、抢劫等7项罪名。宝安法院将用一周时间审理这起迄今为止辖区内最大涉黑案。
当庭控诉14起涉黑恶行
昨日上午10时,当记者来到宝安法院最大的审判庭时,门前已经聚集了几十名前来旁听的被告人家属及各界群众,他们按要求领取了旁听证后陆续进入法庭。
10时30分,随着审判长一声槌响,陈小佳等28名被告人被法警悉数押上被告席。这28人中既有像“黑老大”陈小佳这样的土生土长的本地无业人员,也有从四川、湖北、湖南、河南、吉林、福建等地流窜到宝安,聚集到陈小佳身边的人,其中多人曾有刑事犯罪前科。
公诉人当庭宣读了起诉书,指控陈小佳等人在2002年至2005年间所犯下的14起罪行,其中既有开设赌场牟取暴利,也有敲诈勒索商铺收取“保护费”,还有使用暴力手段强买强卖、入室抢劫的案件。
“黑老大”避重就轻拒不认罪
在核实了28名被告人的身份后,“黑老大”陈小佳首先接受法庭讯问。面对公诉人的指控,绰号“阿佳”的陈小佳避重就轻,拒不认罪。“我只是拿了10万元投资朋友的赌场生意,前后收了四五万元的利润,其他的事都不清楚。”当公诉人询问其以暴力控制赌场牟取巨额利益时,陈小佳满脸“无辜”状地作答。
在向法庭承认了参与了一宗故意伤害和一宗强迫交易的罪行,陈小佳仍极力替自己开脱,称“打人的事我参加了,但没有直接动手。”关于强买强卖,他则表示只是去帮做生意的朋友“讲数”,并没有做其他的事。对于起诉书中的其他指控,他则完全否认。
由于案情复杂,被告人众多,截至记者发稿时,本案仍在进一步审理中。
涉黑团伙“恶行录”
恶行一:“包赌”大肆“抽水”
被告人林志成、陈国栋、邓远强、吴观寿为获取非法利益,在2004年10月至2005年3月期间,先后在宝安区公明街道办楼村小学附近一住房、公明街道办一小区附近一杂货店与公明街道办楼村大二工业区一住房内开设赌场,以麻将牌赌筒子的方式进行“抽水”。
陈小佳为保证其领导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经济来源,采用强行入干股(占两成)、提供非法保护的方式控制上述赌场。同时安排团伙成员到上述赌场看场。赌场经营期间,陈小佳及其团伙成员从赌场共获利数十万元。
恶行二:持枪滥伤无辜
2003年6月16日晚7时30分许,陈小佳等人在宝安区公明街道办一小区附近看到一辆车,误以为是“湖北青”(真名不详,与陈小佳有过节)出现,陈即指使同伙叶成龙、付立友、刘锋等人持枪追赶该车,一直追至公明街道办松白公路公明交警中队前的十字路口处。
随后,叶成龙、付立友、刘锋等人持枪、刀等凶器将被害人陈某、李某打成重伤。
恶行三:强制“停车”牟暴利
2003年年初以来,被告人麦灿辉、麦植森父子在公明南庄村非法开设停车场,强迫在公明营运建筑材料的车辆都必须到该停车场内停放,采用收取高额停车费、强迫司机高价购买麦灿辉等自制的停车卡、非法在停车场内出售劣质柴油等方式获取大量非法利益。
对不服从的运输司机,麦植森则指使同伙采用砸车、伤人的方法迫使其就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