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消息(楚天金报) 记者 杨涛 通讯员 付和俊 实习生魏婷报道:记者昨从省卫生监督局获悉,今年6月1日起,湖北省将执行新的《食品卫生许可证发放管理办法》,新的管理办法对食品经营监管更严格。
新规定包括:食品生产经营者因违反食品卫生法规,被处以吊销卫生许可证的,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3年内不得申请卫生许可证和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对食品委托加工行为,受委托方必须在产品上标注委托和受委托双方的卫生许可证编号。 同一食品生产经营者地点在两个以上(含两个)的,应分别申领卫生许可证;改变生产经营地址的,也应当重新申请并办理卫生许可证。
据悉,今年6月1日后,湖北省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将从食品卫生管理、生产经营场所卫生条件、从业人员健康状况等方面加强审查和监督检查,对“不合格”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坚决不予发证,让其从食品行业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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