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衅滋事反诬派出所长受贿
我省首例维护民警正当合法权益案尘埃落定 当事人被行政拘留
本报讯
记者涂永辉、实习生龚汉斌报道:南昌警方经过三个多月的调查核实,终于将南昌县一男子诽谤南昌县公安局政委、蒋巷派出所所长、民警一案查得水落石出,该男子因恶意诽谤被警方行政拘留。 至此,这起我省首例维护民警正当合法权益案终告一段落。昨日,南昌县警方通报了该案的始末。
欲图不轨
儿子强占他人沙场被治安拘留
2005年7月21日,曾因阻碍公务被治安拘留的南昌县蒋巷镇高梧村村民刘军辉等六人商议抢占刘冬保沙场。之后,刘军辉等人找到承包人刘冬保,以刘冬保未交足沙场占用费为名,要求刘冬保向他们缴纳6500元沙场占用费(刘冬保沙场属合法经营,每年均向所在村委会交纳承包费)被拒绝。无理要求未偿后,刘军辉等人即于当日中午拖来两车沙将沙场出路堵死,致使该沙场无法营业。刘冬保在请来铲车疏通道路过程中,刘军辉等人又前来干预,殴打刘冬保、砸铲车等设备,并将随后前来理论和拖架的刘冬保妻子,70多岁的母亲等多人打伤,2005年8月15日,南昌县公安局蒋巷镇派出所根据案件的调查取证,呈报县局对刘军辉作出了治安拘留15天的处罚。
疑有偏袒
父亲上访联合调查组澄清事实
之后,曾因阻碍公务被治安拘留的刘军辉的父亲刘华堂认为派出所心存偏袒,错误关押其儿子,遂到南昌县公安局上访;被害人刘冬保及亲属亦到南昌县公安局上访,认为刘军辉等人的行为触犯了刑律,要求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南昌县公安局立刻抽调法制、督察、治安、刑侦等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对该案重新进行调查取证。经联合调查,该案事实与蒋巷镇派出所调查的情况完全一致。同月26日,刘军辉因涉嫌刑事犯罪由治安拘留转为刑事拘留。9月30日,南昌县人民检察院对刘军辉等4人作出了逮捕决定,并依法向南昌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逼放嫌犯
在多个部门散布谣言恶意诽谤
刘华堂等人为达到让公安机关释放或减轻对刘军辉处理的目的,又到南昌市公安局上访,诬告南昌县公安局蒋巷镇派出所错误刑拘刘军辉,在南昌市公安局信访处调阅案卷,认定此案证据确凿、定性准确的情况下,还先后到省人大、省政法委、省纪检、省公安厅、南昌市纪委、南昌市政法委等单位,散发书面材料蛊言惑众,混淆视听,对办案人员和有关领导进行诬告、诽谤,企图通过各种途径给南昌县公安局施加压力:1、先是诬告派出所乱关人;继而诬告南昌县公安局联合调查组存在偏见;在检察院依法对刘军辉批准逮捕,南昌县公安局在法定期限办理此案期间,再诬告南昌县公安局非法超期羁押。2、先是诬告派出所办案民警得了对方的好处,办案不公;继而诬告派出所主要领导收受对方的贿赂,作假证、办假案;在南昌县公安局领导组织核查情况并出面公开澄清事实,且南昌市公安局信访处把核查情况反馈给当事人后,又再诬告办案民警和南昌县公安局政委“目无党纪国法、颠倒是非、大肆收受贿赂,迫害无辜百姓”。其亲属竟然还打电话给南昌县公安局纪委书记,公然扬言不会放过南昌县公安局政委。
再次调查
恶意诽谤被行政拘留
事件发生后,南昌市委常委、市公安局局长胡焯同志责令该局督察支队会同市公安局“维权委”认真核查,并报结果。厉经三个月的调查,现已查清全部事情经过:南昌县公安局办理的刘军辉等人寻衅滋事案件程序合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南昌县公安局民警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始终做到了严格执法,公正执法,依法办案;村民刘华堂对南昌县公安局民警的举报完全是无中生有,凭空捏造,恶意诽谤。
为此,南昌市公安局“维权委”于今年5月18日下达了维护民警正当执法权益澄清正名通知书,为民警澄清正名,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第2款规定,对恶意诽谤公安民警的违法人员刘华堂予以行政拘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