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日报报道(记者 侯锦阳)上周,“国六条”和“南京新十条”措施相继出台,房地产市场进入了一个新的调控周期,不少市民来电询问:南京关于普通住房和高档房标准是否作调整?记者昨天获悉,如果国家不作政策调整,南京对普通住房与非普通住房(俗称“高档房”)的标准便不会作调整。
南京去年规定,普通住房的单套建筑面积为144平方米以下、小区容积率在1.0以上,不符合的则为非普通住房。而普通住房与非普通住房价格标准则按照区域,被分成三个档次。其中,普通住房单位价格标准分别是:江南8区(玄武区、白下区、建邺区、秦淮区、鼓楼区、下关区、雨花台区、栖霞区)为8690元/平方米以下,江北(六合区、浦口区)为3700元/平方米以下,江宁区为5100元/平方米以下;各区域不符合上述相应标准的,即为高档房。当时的政策里还规定,区域和价格方面的标准每半年公布一次,但我市在去年底并没有调整。
昨天,市房产部门有关负责人向记者表示,如果国家没有作进一步调整,南京在这方面的政策也不会调整。原因是,南京的上述标准已经用足了国家的政策。当然,如果国家在这方面进行了调整,南京肯定也要跟着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