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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在河道上违法所建的虾塘。 记者 彭桐 摄
海口晚报网5月23日讯(记者彭桐)灵山镇菖萝村一农民在水务部门先后两次下发停止违法行为的通知后,擅自在南渡江大桥右岸建成2000平方米的虾塘,严重影响南渡江行洪安全,职能部门称近期将组织人员进行强行拆除。
记者22日中午在南渡江大桥下游约100米处见到,面积约2000平方米的该虾塘已完全建好,塘内两部打水机在打水供氧。在南渡江大桥上看该虾塘在河道中显得很突兀。
据了解,根据群众举报,市水政监察队执法人员实地考察证实,吴乾雄未经相关部门批准,属擅自在河道上开挖虾塘,深度达2米,市水务局在4月21日认定此举已严重影响了南渡江的行洪安全,违反了《防洪法》有关规定,当即给市三防办发通知要求出面制止。
据美兰区水务局陈副局长介绍,该局在4月19日和4月26日先后两次给吴乾雄发了通知,要求立即停止在南渡江范围内违法挖塘,在第二次通知中还限令3日内自行拆除,恢复原状,否则将派员强行拆除,所需费用由其负担,并处于5万元的罚款。吴虽签收了通知书,但至今快一个月了,仍没动作,眼下已进入台风季节,该局已决定近日向市水政监察队申请对虾塘进行强制拆除,以确保南渡江行洪顺畅。
22日下午,记者与吴乾雄取得联系。他说,他按亩交租金向村里承包下来的。水务部门曾表示,在不影响行洪的情况下,降低堤坝允许养淡水鸭,于是他便将2米的堤降了一半。考虑眼下鸭价低易亏本,他就投放了40万只虾苗。吴乾雄表示,他愿意配合政府部门执法,希望等5个月让第一道虾养成上市后再平掉他的虾塘。(来源:海口晚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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