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快报》消息5月19日,公安部督办的2001年福州“2.20”枪杀案,在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被告人徐承平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被告人郑军(时任福州市公安局晋安分局刑警大队岳峰刑警中队中队长)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被告人刘雄(时任福州市公安局晋安分局刑警大队大队长)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一审判决后,徐承平等3名被告人和受害人均表示要上诉。(宜宾)
案件回放
2001年2月,福州人陈信滔与徐承平,因合作福州安祥旧车交易市场发生经济纠纷,陈信滔之兄陈信华便找来卞礼忠出面干涉。徐承平欲私下与卞礼忠协调,但是遭到卞礼忠拒绝。之后,徐承平通过时任福州市公安局副局长的王振忠(现在逃美国,公安部通缉要犯)给刘雄打电话,让刘雄设法击毙卞礼忠。同年2月20日,徐承平同郑军、刘雄等人将卞礼忠诱骗到安祥旧车交易市场办公室内,刘雄、郑军等人隔着玻璃向卞礼忠发射子弹150发,致使卞礼忠身中数十弹身亡。随后,郑军伪造了卞礼忠持枪抢劫被警方击毙的现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