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消息去年以来,许多司机向媒体及当地政府反映:陕西省潼关县工商局多次在连霍高速陕西潼关收费站处,对入境的货车强行拦截,以货物有质量问题为由进行罚款,数额一般都在1万元以上,而且不出具凭证。家住河南省巩义市鲁庄镇安头村的张建勋在当地被罚款2.7万元后服毒自尽。 张建勋服毒自杀后,上百名商户成立巩义驻陕西商会,以商会的名义,采集证据并且在4月28日向陕西省纠风办投诉此事。
5月19日,在潼关县公安局大门口,记者见到了陕西省政府纠风办的一名姓高的副处长和渭南市政府纠风办的姚处长。高处长告诉记者,按照规定,是绝对不允许工商部门上高速公路查车的。该省政府领导对这一事件非常重视,专门责成省市纠风办组成调查组前往潼关县进行调查。但是,潼关县工商局经检大队否认他们上高速公路查车。
5月22日,国家工商总局有关工作人员表示,将对此事件进行关注。(湖 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