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樊文礼)记者昨天从内蒙古公安消防总队了解到,5月11日凌晨2时许,赤峰市某中学高三年级的2个学生在一家名为情人梦的歌厅里住宿时,遭遇火灾,被毒烟熏死。
当时,接到报警电话以后,赤峰市松山区的消防官兵赶到火灾现场,救出了已经被熏晕的2个高中生,并且把他们送往医院救治。 经抢救无效,这2个高中生不幸身亡。他们被救出歌厅时衣衫整齐,身上没有烧痕,系吸入毒烟致死。目前,赤峰市消防部门已经作出了火灾原因认定和火灾事故责任书,认定这场火灾是该歌厅服务员陈某在包房里吸烟时,把没有完全熄灭的烟头扔到了沙发上引发的;该歌厅开业以前业主张某没有向消防部门申报,未经消防安全检查,违反了《消防法》,应该承担主要责任;服务员陈某吸烟引发火灾,应该承担直接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