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精神病寄住继父家中
少女惨遭继父继伯父强奸
本报5月23日讯(记者 刘晓波 通讯员 白杨
胡康宁)在母亲改嫁后,湘潭县一柔弱少女多次遭无良继父和继伯父强奸,并导致怀孕堕胎。昨日,湘潭县人民法院一审以强奸罪,分别判处该县易俗河镇农民彭某、刘某有期徒刑9年、5年,并共同赔偿受害人经济损失10770元。
今年21岁的玲玲(化名)家住湘潭市雨湖区通济门社区。数年前,玲玲的父母离异,母亲与湘潭县易俗河镇上马村彭某再婚,她与父亲生活在城正街通济门一间破旧的老屋里。由于没有固定的经济来源,父女俩的日子过得异常艰难,经常靠街道、社区、邻居们接济度日。初中毕业后,玲玲便辍学打工,挣钱补贴家用。让玲玲父亲始料不及的是,重症在身的玲玲非但没得到继父及其亲戚的关爱,却反遭他们的蹂躏。因为玲玲每次服用药后神智不清,根本不具备防卫能力。首先是住在易俗河镇青光村的继伯父刘某打起了她的歪主意。刚开始时,玲玲的母亲还蒙在鼓里,但渐渐地便有闲言碎语传到她的耳中。去年8月的一天,刘某将玲玲骗到家中,正欲强暴时,玲玲的母亲赶了过来,当场将刘某抓住。
同年12月5日,刘某因涉嫌强奸罪,被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据交待,2005年6月的一天,他将玲玲带到一家商店,买了饼干与啤酒一块吃,然后将玲玲带回家中强奸。
在侦查过程中,警方发现玲玲的继父彭某有更大的犯罪嫌疑,遂于12月23日以涉嫌强奸罪将彭某予以刑事拘留。据彭某交待,2005年6月至9月,他多次趁玲玲服药后神智不清时,与之发生性关系,并导致玲玲怀孕堕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