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远峥一审被判死刑
本报讯(首席记者 段曌红)震惊昆明的“3.14”杀警案,昨天上午,在昆明市中级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残忍杀害公安民警程伟峻的凶手陈远峥被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
昨天上午10点左右,昆明市中级法院刑事审判一庭的法官到西山区看守所对陈远峥进行了一审宣判。 法院经审理认定了案发当时的整个过程:2006年3月14日下午,昆明市公安局五华分局民警程伟峻与同事一起到春苑小区调查吸毒人员情况,到了下午6点左右也没有线索,他们就分手了,就在二人分手不久,程伟峻接到举报线索,前往昆明市西山区近华浦路春苑小区东区地下停车场附近,依法对吸毒人员陈远峥进行盘查时,陈远峥即用随身携带的牛角刀刺杀程伟峻胸部数刀,致程伟峻死亡。4天后,即2006年3月18日晚上8点左右,公安民警在昆明市工人医院将陈远峥抓获。
法院认为:陈远峥多年吸毒,并因吸毒、盗窃多次受到处罚,但屡教不改。2006年3月14日,当公安民警程伟峻接线索后依法对其进行盘查时,陈远峥为逃避法律制裁,持刀袭警,用随身携带的牛角刀朝程伟峻身体重要部位连刺数刀,致程伟峻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公诉机关指控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陈远峥作案手段凶残,致被害人程伟峻死亡的严重后果,反映其主观恶性极深,本院依法对其从重处罚”,据此,昆明中院一审判决:陈远峥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作案工具牛角刀一把依法予以没收。
在此之前,程伟峻的家人出于对陈远峥母亲的同情和理解,以及对陈远峥赔偿能力的考虑,自愿撤回了对陈远峥提起的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要求。对此,昨天,昆明中院作出《刑事附带民事裁定书》,认为程伟竣家人自愿撤回对陈远峥民事赔偿的诉讼请求,符合法律相关规定,依法应予准许。(昆明中院张浩林供图)
程伟峻的妻子:这个结果就是我想要的
“毛记者,杀害我老公的凶手陈远峥今天已经被判死刑了!我死去的老公终于可以瞑目了!在此,我要感谢所有帮助过我的人!”昨天下午,在抓捕吸毒犯罪嫌疑人时被杀害的昆明警察程伟峻的妻子齐梓伊给记者打来电话。
今年3月报14日晚上,程伟峻英勇牺牲时,记者介入报道此案件,期间曾多次与程伟峻的妻子齐梓伊接触,也曾专门看望过这对失去了亲人的母子。在采访中,记者了解到:从案件一发生,看到丈夫身中数刀的情形后,齐梓伊就有一个愿望:等抓到到这个犯罪嫌疑人后,一定要让司法机关枪毙他!
齐梓伊在电话里说,今天早上,她到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取到了法院对陈远峥判处死刑的判决书。“看到判决书上的内容时,我一下子高兴起来,这个结果就是我一直想要的,我要让丈夫瞑目九泉!这叫恶人有恶报!”。由于法院要在看守所宣判,齐梓伊决定不去了。她把判决书看了一遍又一遍,然后飞快地打车回家,她要
将这个好消息告诉丈夫。看着墙上挂的大照片,齐梓伊像平常一样和丈夫说话,她把判决书拿在手上,一字一句念出来……告诉“丈夫”后,齐梓伊拿出一个笔记本,上面有丈夫出事后关心帮助过他的每一个人的电话号码,杜敏副市长、李云峰局长、侯晓冰副局长.....每一个人的名字她都说得清清楚楚。
齐梓伊还说,如今丈夫在地下也可以安息了,她会将全部精力用在儿子身上,将儿子也培养成一个勇敢、正直的人民警察。
记者 毛亚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