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安徽市场报
市场报讯 (钱进
记者张发平) 近日,无为县法院审结一起“特殊”的离婚案件,女方因双方性生活不和谐,向男方提出离婚。经过调解、庭审,法院支持了女方的诉讼请求。
2005年农历12月12日,是白菊(化名)和王利(化名)大喜的日子。 闹完洞房等客人散去后
,一对新人进了洞房。不料同房后新娘白菊感到下身疼痛,并出血不止。后经医院诊断为性交损伤,并为白菊做了局部缝合术。医生向白菊夫妇提出忠告,为保护白菊的身体,夫妻一个月内不能再次同房。但王利未能听从医生的建议,对白菊软硬兼施,继续要求过夫妻生活,有时甚至“变本加厉”。对此,白菊感到忍无可忍,2005年6月,她跑回娘家与王利分居至今,并提出要和丈夫王利离婚。
法院经审理认为,夫妻之间应互相尊重、爱护。王利对妻子的行为对白菊造成了身体和心理上的伤害,加上双方婚前了解不深,草率结婚,婚姻基础不牢,在经调解无效后,法院遂作出同意离婚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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