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北京消息公安部与审计署昨天上午联合就打击经济犯罪工作举行新闻发布会,公安部办公厅副主任、新闻发言人武和平表示,关于厦门“远华”走私案涉嫌主犯赖昌星遣返问题,相关部门会根据事情进展,“不失时机”地向媒体予以披露。 公安部将适时通报赖昌星被遣返情况武和平表示,赖昌星案件说明,任何企图通过外逃,以逃避惩罚的疑犯,最终都难以逃避法律的惩罚,而只是迟早问题。在加拿大方面,赖昌星提出暂缓遣返中国的申请,联邦法院将很快决定是否接受上诉申请。未证实赖昌星是否即将被遣返中国关于5月26日赖昌星将被遣返的报道,武和平并没有予以证实,只是表示注意到媒体都在关注相关事情的发展。赖昌星是厦门“远华”走私案的重要嫌犯。该走私案涉案金额高达100亿美元,是1949年以来中国最大的经济犯罪案件。1999年,赖昌星案发后举家逃往加拿大。赖昌星被遣送回国意味着什么世人瞩目的赖昌星将被遣送回中国接受司法审判,这意味着无论什么样的嫌犯最终逃脱不了法律的审判。曾经是神通广大、呼风唤雨人物的赖昌星,为躲避法律制裁,1999年逃往加拿大,利用中国与加拿大没有引渡条约的关系,企图长期逍遥法外,但最终逃脱不了法律的审判。赖昌星被遣送回国受审,不但将沉重打击这些外逃嫌犯的侥幸心理,而且将震慑准备外逃的国内案犯。目前仍有外逃经济嫌犯800人在新闻发布会上,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副局长高峰介绍说,根据公安机关和有关部门掌握的情况,目前我国外逃的经济犯罪嫌疑人在800人左右,涉案直接金额将近700多亿元人民币。通过不懈努力,公安机关已从境外陆续缉捕到位的经济犯罪嫌疑人达320人,仅去年就有53名外逃经济犯罪嫌疑人被缉捕回国。高峰说,随着对外开放不断深入,涉外案件和逃往境外的犯罪嫌疑人不断增多,各级公安机关加大了国际执法合作力度,在警务合作、案件协查、追赃缉捕、情报交流、业务培训等多个层面,与国(境)外警方、执法部门开展了卓有成效的合作。
针对外逃经济犯罪嫌疑人所造成的经济损失,高峰说,潜在的经济损失和他们实际携款潜逃的确切数字,只有等这些人缉捕归案审查以后才能确定。公安部还通报了一批经济大案公安部通报了去年破获经济犯罪案情况,2005年全国公安机关共破获经济犯罪案件6万多起,抓获犯罪嫌疑人5万余名,挽回经济损失143亿元。其中,郑维奇案、科龙集团案、“夏都”专案、“黑天河”专案、“晋鲁”专案、“普尔斯马特”案、哈尔滨“1·06”票据诈骗案、“JK3号”伪造国际信用卡等大案要案被相继侦破。据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副局长高峰介绍,各级公安机关坚持严打的方针,精心组织,排除干扰,成功侦破了一批危害国家经济安全、社会影响面大、涉及群众切身利益、涉案金额巨大的经济犯罪案件。同时,各级公安机关还积极协助纪检、监察部门和检察机关办理了一批贪污腐败案件,沉重打击了经济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为国家、集体和个人挽回了巨额经济损失,进一步维护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有效保障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正常运行。联手审计署打击经济犯罪我国审计机关与公安部门在打击经济犯罪方面配合越来越紧密。据不完全统计,2003年至2005年,全国审计机关共向司法机关移送案件2033件,涉案人员3150人;其中由审计署(包括派出机构)向公安部及地方公安机关移送的案件共计212件,涉案金额人民币421.51亿元,美元5645万元,涉案人员502人。从行业看,这些案件主要集中在金融和经贸领域,两项合计占审计查出案件总额的86%以上。据审计署法制司司长王秀明介绍,2005年底,公安部主动商请审计署、人民银行、国家税务总局等部门,并向其派设了联络员,以加强在打击金融、涉税犯罪以及反洗钱等方面的沟通与协作,防止犯罪嫌疑人转移资金、潜逃境外。今年2月,两部门又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协作配合的通知》,对双方原有案件移送、协作配合等制度作出进一步规范和要求。“近年来,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加快,诱发经济犯罪的因素不断增多,经济犯罪形势比较严峻,金融、商贸、财税、证券等领域的经济犯罪大案要案频繁发生,涉案金额巨大,已成为危害国家经济安全的直接因素,打击经济犯罪、维护国家经济安全成为一项长期复杂艰巨的任务。”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副局长高峰说。
他说,随着打击经济犯罪工作的不断深入,公安机关打击犯罪工作在自身工作机制、发现和打击能力、与相关部门之间的协作配合等方面还存在着不相适应的问题,尤其是在案件侦破过程中,亟须加强公安机关与有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形成预防、打击经济犯罪合力,切实增强打击犯罪的威慑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