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接下来的国土宏观调控,主要就是针对5月20日结束的全国土地大督察中发现的突出问题。”5月22日上午,国土资源部一位官员肯定地告诉记者。
该官员强调,对于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肯定会严肃查处”,并责令限期整改。 而在这背后,一个有关国土资源宏观调控的“路线图”正在酝酿之中。国土资源部官员解释,这轮土地宏观调控与第一轮不同的是,“更具体,且更注重落实问题”。
而对于各界广泛争论的征地制度改革,国土资源部在新一轮土地调控中也将出台相关配套措施。国土资源部希望建立从源头上预防问题发生的长效机制,维护被征地农民的权益,促进农村稳定。新的征地补偿标准,将综合考虑被征收耕地的类型、质量、等级、区位等多种因素,计算征地补偿费用更加精确合理,有利于保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据介绍,国土资源部倾向于一个被称为“征地补偿费预存制度”模式。
其核心是征(用)地单位在将用地报批材料报给省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之前,要把预计需要的征地补偿款(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等)足额预先存入征地补偿款专户,确保征地补偿款能及时足额兑现。
这也是广东推行的做法。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在有关通知中特别规定,各地在报批用地资料时,必须附有各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出具,并经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和征(用)地单位签名认可的征地补偿款,预存到账的证明,及金融(银行)部门出具的预存征地补偿款进账凭证,否则,省国土资源厅将不予受理用地报批材料。(21世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