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龙网讯怀疑为自己办理出国手续的中介公司乱收费,留德学子耿某一纸诉状将其告上法院。法院一审判决中介公司返还超收学费1.4万余元,中介公司不服提起上诉。昨日,市一中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耿某诉称,2001年4月,她与我市某出国中介公司签订了《自费留学中介服务协议书》。 按照协议,中介公司一次性向她收取了代理服务费和申请报名费2.66万元。
5月17日,中介公司又向耿提出,要收取报名费、律师通讯费住宿费、注册费等各项费用共计3000美元,并称该笔费用是代德国学校收取的,最后将按德国那边实际收费的票据结算。
同年10月耿到德国,在中介公司介绍的德国语言学校就读。学习期间,德国校方只向其出具了入学通知书和保险费的单据。
2003年,耿回国后,多次向中介公司索要德方收费单据,但中介公司既不拿出收费单据,也不退还多收款项。去年10月,耿将中介公司告上法院,要求其返还多收的1.5万元。
渝中区人民法院一审支持耿的诉讼请求,判决中介公司退还超收的学费共计1.4万余元,中介公司不服提起上诉。
昨天的庭审中,中介公司的代理人向法庭提交了两份银行的汇款单,想证明代收的3000美元已全额汇给了德国语言学校,但法庭认为汇款单上并不能反映出,汇的钱就是向耿代收的那笔钱,故不予以采纳。
庭审结束后,法院将择日宣判。(记者刘 洋)
来源: 华龙网 2006-05-24 05:30 编辑: 春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