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聘用失业人员可获补贴
我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意见》昨颁布实施
向自主经营的失业人员提高贷款额度、对聘用失业下岗员工的企业将减免税收并进行社保补贴……昨日,我市颁布实施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为使市民更好地了解此政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对此进行了详细解读。
失业率力争不超过3
%记者获悉,《意见》对原政策进行了调整和充实,共分8个部分33条。
据市劳动保障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从2003年起到2005年底,全市共促进7.5万名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其中,2005年就促进了28972名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城镇登记失业率为2.37%。全市新开发公益性交通协管员、城管协管员、公安巡防员、计划生育协管员等就业岗位6619个,向自主创业人员提供小额担保贷款125笔共计1112.2万元。此外,去年我市还开展了“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到2005年底,我市2900多户“零就业家庭”中,每户实现至少1人以上就业。
对此,市劳动保障局表示,《意见》从各方面完善了我市就业和再就业政策,力争从2006年起到2008年,城镇登记失业率每年控制在3%以内;60%以上有就业愿望但就业困难的人员实现再就业。
政策覆盖面更广
据市劳动保障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我市仍存在相当数量的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所占比例较高,据2005年我市失业普查结果显示,全市登记失业人员3万人。对于困难就业人员的认定,《意见》基本延续了原有的“4050”失业人员、单亲家庭失业人员、夫妻双失业人员、享受低保失业人员等,并扩大了援助对象,规定“零就业家庭”和随军家属按照相关规定,比照就业困难人员给予就业援助。
据了解,过去我市劳动部门曾发现个别人员有弄虚作假行为。对此,《意见》明确规定,在个人缴费窗口缴纳养老保险的人员,不予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援助对象。该负责人表示,经相关机构1年内推荐就业2次以上,本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应聘或用人单位同意录用,但本人不愿上岗的,可取消其就业困难人员援助对象资格。除宝安、龙岗两区“农转居”失业人员外,正在由单位缴纳社保的人员视为就业。
小额担保贷款额度提高
对持《再就业优惠证》的人员,我市将对其免收属于管理类、登记类和证明类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对符合规定享受税收减免条件的人员,在规定限额内依次减免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个人所得税等。
此外,《意见》还将持《再就业优惠证》的人员及城镇复员专业退役军人的小额担保贷款额度,从原有的2万元提高到3万元。对其他城镇登记失业人员申请小额担保贷款从事微利项目的,由市财政给予5成的贴息。对第一次贷款已按期还贷,其经营状况良好的,可在提供一定质押或反担保的前提下,向其提供10万元以内额度的贷款。
鼓励企业吸纳失业人员
《意见》中还鼓励企业吸纳失业人员就业。据规定,对商贸企业、服务型企业(国家限制的行业除外)、劳动就业服务企业中的加工型企业和街道社区具有加工性质的小型企业实体,当年新招用持《再就业优惠证》且符合规定享受税收减免的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的,我市将在相应期限内定额依次减免其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企业所得税。
同时,凡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并经我市有关部门核实后,我市不仅将按每人每月800元的标准对就业困难人员给予岗位补贴,按企业缴纳社保部分的80%且最高额度不超过3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社保补贴,同时还将按每人每月2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奖励。对企业到相关就业机构招用达不到就业困难条件、登记失业达3个月以上且年满35周岁以上失业人员,并与其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的,按每人每月1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奖励。
培训与再就业挂钩
采访中记者获悉,我市失业人员经有关部门核准,每年可参加由政府给予培训补贴的一次技能培训和一次创业培训。但失业人员参加政府给予培训补贴的见习培训、定向培训、随岗培训的,不受以上次数限制。
“并不是参加培训就可立即获得政府补贴。”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人告诉记者,适应市场需求始终是培训工作的难点。因过去培训与就业挂钩不紧密,难以对失业人员参加培训后的再就业情况进行跟踪管理。对此,《意见》采取“先垫后支、分期支付”的原则,规定对失业人员参加政府补贴的培训项目,要与培训后实现就业挂钩,失业人员参加技能类及创业类的培训需预交培训费,培训合格但未实现就业的给予70%的培训补贴;培训合格且实现就业后享受全额培训补贴。新的政策规定加强了对培训机构和失业人员的约束,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率和对培训机构的考核。
户籍居民优先就业
据介绍,岗位开发问题一直是我市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难点,由于缺乏权威性规定和刚性的监督约束机制,多年来没有得到根本解决。《意见》在岗位开发措施上取得了突破:对机关事业单位从事内部工勤辅助等工作的普通雇员岗位,原则上100%安排户籍居民就业;各类协管员、政府投资或控股的国有企业,对文化程度要求不高的辅助性岗位,安排户籍居民就业比例不得低于70%;此外,彩票销售点、书报亭的经营者及承担政府委托的劳务派遣机构,其临时性岗位应100%安排户籍居民。
不仅如此,《意见》中还规定,对新增空缺公益型岗位,应100%招用户籍居民。
不支付补偿不得裁员
据了解,我市今年将安排就业资金2.9亿元,其中市财政安排资金6000万元,同时,从失业保险基金安排促进再就业经费2.3亿元。在市财政安排的促进就业再就业资金中,有1000万元是用于外来劳动者公共就业服务及技能培训费用。
为缓解因失业引发的各种矛盾,我市还将建立失业预警机制,运用法律、经济等必要的行政手段,对失业率和不同区域、行业、群体的失业数量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对于企业成规模裁减人员的,裁员方案要经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讨论。凡不能依法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并妥善解决拖欠员工债务的,不得裁减人员。
《意见》还特别指出,国有企业改组必须首先制定好职工安置方案,经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按规定程序报有关部门审核。凡职工安置方案不明确、资金不到位的企业,将不得进入重组改制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