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按揭7个月银行诉至仲裁委
法官上门查封房产时女房主拿出交款存折说“有误会”
本报讯在拖欠了7个月购房按揭后,高女士被银行诉至深圳仲裁委员会。15个月过去了,原告律师和法官与高女士一直没联系上,深圳仲裁委员会最终下达裁决书——解除高女士和银行的《个人住房抵押借款合同》、判令高女士清偿银行的本金和利息40余万元。
昨天,当法官准备把传票贴到她家门上时,高女士出现了。对拖欠银行贷款,高女士没有否认,接过传票后,她表示要和银行达成和解。
拖欠购房按揭7个月
高女士2000年7月在南山区南新路南新苑购买了一处房产,向银行贷款52万元,并以该处房产作为借款抵押物,向市国土局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合同约定,高女士每月向银行偿还本金和利息4000余元,分180期还清;如果违约,银行有权处分其房产。
高女士从去年4月开始拖欠按揭,共7个月。银行去年6月与高女士联系,打电话没人接,发律师函又被退回。无奈之下,银行将高女士告上深圳仲裁委员会。期间,深圳仲裁委员会发给高女士的开庭传票如石沉大海。
今年1月6日,深圳仲裁委员会裁决,解除高女士和银行的《个人住房抵押借款合同》、判令高女士清偿银行的本金和利息40余万元、对高女士的房产进行拍卖,拍卖款优先偿还银行借款本金和利息。5月12日,南山法院执行局在市房地产登记中心查封了高女士的房产。
法院查封前户主出现
在所有法律程序履行之后,高女士的身影依然没有出现。南山法院执行局决定对高女士的房产进行强制执行。
昨天上午10时20分,执行局冯法官和原告代理律师来到南新苑管理处。一名工作人员说高女士家中可能没人,然后由小区保安将法官和原告代理律师带到高女士的家门口。
按门铃无人应答,在外面看,高女士家的阳台空空如也,好像无人居住。邻居开门出来说,早晨还见这家女主人送小孩上学。就在法官要将传票贴在门上时,高女士出现了。
高女士辩解说,她没有逃避银行按揭,由于家庭出了点变故,去年离开深圳有几个月,所以有7个月没有交购房按揭。她表示,收到过深圳仲裁委员会的传票和证据材料,但她让老公去处理这件事,以为搞好了。从外地回来后,高女士说她很快就将拖欠的购房按揭共29000元还上,从2005年12月起,她又按合同约定交按揭。为证明所言不虚,高女士拿出交款存折给执行法官看。
法官对高女士解释说,尽管她补交了那7个月的银行按揭款,后来又每个月按时交纳4000余元的本金和利息,但由于违约在先,深圳仲裁委员会已经下达裁决书,决定对其房产进行拍卖。法官认为,高女士住着价值约120万元的豪宅,应该有履行还款能力而不还款,属于拒不执行生效法律文书的行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鉴于高女士态度诚恳,执行法官同意高女士与银行方面进行和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