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采购管理制度体系,市财政局正着手建立预防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构建以行政监督、司法监督、社会监督、供应商监督为核心的全方位政府采购监督管理体系。一是结合《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的修订工作,依法研究建立我市政府采购领域治理商业贿赂的制度办法;二是结合我市目前政府采购管理薄弱环节,有针对性、目的性地进一步完善政府采购管理制度,如制订分散采购管理办法,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自律公约;依托现有政府采购信息平台,建立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违规档案或“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对有商业贿赂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曝光等;三是加强重点环节监管,针对可能出现商业贿赂的主要环节、结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进一步明确各采购环节行为规范和政府采购当事人及评审专家的权利、义务、责任,严格执法,强化监管,建立监督、约束、自我纠错的机制;四是加强对政府采购投诉情况的检查处理,加强对供应商的诚信管理,建立有法可依的惩处机制。 (邓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