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末实施项目包括医学影像和医学检验两方面
生活日报5月22日讯(记者 高俊峰 通讯员 王东)济南市卫生局今天下发通知,济南市卫生系统二级以上医院间医学检验、医学影像检查将于本月末实施互认。 据介绍,检查互认的项目包括医学影像和医学检验两方面,检查结果互认仅限于门诊病人。
根据《济南市卫生局关于二级以上医院间医学检验、医学影像检查互认有关问题的通知》,从5月26日起实施医学检验、医学影像检查结果互认的为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包括济南市市属医疗机构、各区属医疗机构以及驻济厂企医疗机构共计34家。济南市卫生局医政处齐先文处长指出,该通知下发后,34家二级以上医院将互认检查结果,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对二级以上医院的检查、检验结果认可,除非诊疗必须,三级医院也应认可二级医院的检查、检验结果。
根据通知,检查互认的项目包括医学影像和医学检验两方面,检查结果互认仅限于门诊病人。
三类检查三套认可办法
生活日报5月22日讯(记者 高俊峰)不同检查项目其结果稳定性不同,为保证检查结果互认的安全性,济南市卫生局将二级以上医院相互认可的检查项目共分三类,分别确定各自认可办法。
第一类为部分稳定性较好、费用较高的检验项目。具体为:肝功能(总蛋白、白蛋白、总胆红质、直接胆红质、碱性磷酸酶、谷氨酰转肽酶)、肾功能(尿素氮、肌酐、尿酸)、免疫项目(乙型肝炎表面抗原、甲胎蛋白)、血脂(胆固醇、甘油三酯)。此类因结果相对稳定,在相应疾病周期性变化规律时间范围内一般不应再进行重复检查。
第二类为医学影像检查项目中根据客观检查结果(片子、图像)出具诊断报告的,包括普通X线检查、CR、DR检查、CT检查、MRI检查、PET检查、ECT检查。只要患者能提供检查部位正确、全面、质量较好的客观检查结果,如片子、图像等,各医院应相互认可。如认可医院对被认可医院出具诊断报告有疑问,或患者不能提供诊断报告时,可凭片子、图像等客观检查结果由本机构影像医师出具会诊报告。
第三类为医学影像检查项目中根据检查过程中的动态观察出具诊断报告,或诊断报告与检查过程密切相关的,包括放射造影检查、超声检查、肌电图。此类影响其结果的因素较多,其结果的认可由接诊临床医师确定。
4种情况重新做检查
生活日报5月22日讯(记者 高俊峰)检查结果互认必须以不影响疾病诊疗为前提,确保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济南市卫生局下发34家医疗机构互认检查结果的通知中指出,急诊、急救等4种情况不属于检查结果互认的范围。
为规范检查互认工作,济南市卫生局确定了三条检查结果认可原则。一是对认可的外院检查,检查结果的认可必须是以不影响疾病诊疗为前提,确保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二是对认可的外院检查,检查结果应在病历中记载,记载内容除检查、检验结果外还应包括检查机构名称、检查日期、档案号等,对于住院病人,外院资料须留存的应该留存。三是同级医院之间、二级医院对三级医院,对疾病周期性变化规律时间范围内的能提供规范完整的检查、检验报告和相应影像资料的检查、检验项目,原则上予以相互认可,不再进行重复检查。
济南市卫生局对于不属于互认范围的情况也进行了明确界定,下列情形不属于互认范围:因病情变化,检查、检验结果难以提供参考价值(如与疾病诊断不符合等);检查、检验结果在疾病发展过程中变化幅度较大;检查、检验项目意义重大(如手术等重大医疗措施前)等;急诊、急救时不受检查结果互认限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