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消息(湖北日报)(记者黄俊华、张兴旺、通讯员林永迪、张朝珍)17日一大早,罗田县骆驼坳镇派出所所长唐云与责任民警一道,赶往5公里外的茶园冲村,了解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换发办证情况。从以前呆在办公室里等群众找上门,到民警主动走村串户,这是该县警方全面推行“流动警务”后的新变化。 罗田地处大别山腹地,全县70%以上农民居住在山区。由于山高路远、通讯闭塞,群众到派出所办事和求助十分困难。2002年初,该县白莲派出所率先在辖区较为偏远的山村设立了3个“流动警务室”,定期进村为群众办、送证件,并会同村干部调处纠纷和矛盾,深受欢迎。县公安局经反复调研,决定将这种流动警务新模式在全县推广。县公安局以乡镇为单位,在边远山区或人口比较集中的地方,每5个至8个连片村设立一个流动警务中心办公点,村村设立办公点,湾湾建立联系户,各辖区派出所确定责任民警,组成工作专班,定期巡回办公。随后,“流动警务”主体扩展到局领导和机关科室,覆盖范围扩大到重点企业。目前,该县已建“流动警务”中心办公点34个、办公点412个、联系户4763个、企业办公点20个。县公安局政委吴世海说,推行“流动警务”后,该县连续4年无进京上访事件、无重大群体事件、无重大暴力犯罪案件、无重大治安灾害事故。近3年,“民转刑”案件也由2002年前的年均12起下降到2.4起,去年被评为全省首批平安县市。今年以来,山东、河南等省10多个县市来罗田考察、学习“流动警务”经验。
[解读]
警力有限民力无穷
记者黄俊华 张兴旺通讯员林永迪张朝珍2002年初,根据公安部关于警务改革的要求,全国各城市广泛开展了社区警务建设。一些地方仿照城市社区警务的做法,推行“驻村警察”和“农家警察”,对农村警务改革进行了有益尝试。推行“驻村警察”虽是一种有益探索,但对于人口居住分散的大山区罗田县来说,却有警力不足的困难。该县12个派出所,平均每个所管辖着30多个自然村近5万人口,任务相当繁重,加之许多乡村山高路远,警方查处案件常常困难重重,有些案件还因一时难以查证成了积案,以致少数不法分子得不到及时的打击和严处,党委、政府不满意,群众也有意见,公安机关感到压力很大。如何改革农村警务,实现对社会治安的长效管理?罗田县公安局党委一班人认为,照搬城市社区警务的做法,一是农村警力有限;二是山区居住分散,选择固定的地点办公难以对社会治安实行有效控管。在此背景下,“流动警务”在罗田应运而生,并逐步发展和完善。“流动警务”要求派出所民警每月下村流动办公,局领导和机关科室民警每月也要下点工作,这表面上看起来只是民警工作方式的变化,但实质上,这一全新的警务模式带来了革命性的影响。首先,在治安理念上,“流动警务”变被动处警为积极治安。以前,民警大多数是坐堂办公,只能事中或事后处警;现在,民警经常流动于群众之中,在方便群众办事的同时,能够及时掌握动态信息、发现纠纷和隐患,做到及时处警,从而做到控制少发案,甚至不发案。近3年,罗田警方及时处置闹丧事件27起、群体性纠纷129起,紧急救险147次,避免了大批“民转刑”案件和群体事件的发生。其次,在运行机制上,罗田警方建立和健全了各村治保会、民调会、护村队等组织,将治保主任明确为治安协管员,选聘农村具有一定威望的老党员、老干部为流动警务联系户,充分发挥他们沟通警民、协助民警开展工作的积极作用,从而使警民形成合力,形成群防群治局面。近几年,罗田警方依靠群众及时侦破刑事案件1937起,查处治安案件8734起。从这一点上来说,“警力有限民力无穷”,正是罗田“流动警务”的成功之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