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3日上午11时许,河北省邢台市钢铁路派出所接到市局110指挥中心指令称,桥西区某酒店有人自焚。民警们迅速赶到现场,看到一男子在某酒店大厅内蹲在一浇了汽油的棉褥上,旁边放着一桶汽油,情绪非常激动,扬言不给工钱就点火。钢铁路派出所及桥西分局领导,先后赶到现场,一边安排指挥民警与该男子对话,了解情况,稳定其情绪,同时找来酒店负责人商谈解决办法,公安消防也及时赶到现场做好扑救准备,经过一个小时的解劝,该男子的情绪稍有平静,后经警方协调,酒店把钱拿来后,由警方交与该男子,并将其安全带离现场。
经了解该男子姓邓,36岁,广东佛山人,据邓讲他于今年4月16号经人介绍带着近20人与刘某一起从北京来到邢台某酒店,承包了厨房并由刘某签定了合同,后刘某携25000元钱逃走(约厨房半月工资),按合同要求,5月10日邓要店方支付工资,店方称刘已拿走25000元钱,让邓找刘,后经协商,由店方每日支付邓500元,用于22人的生活费,5月22日晚店方告知邓,生活费停发,每人给50元的路费要他们走人,23日上午邓带人来要路费未果,便跑到加油站买来汽油,找来棉褥浇上汽油,放到酒店大厅里站到上面以死相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