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杭州5月23日专电(记者胡作华)浙江省财政厅日前宣布了一项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政策,凡毕业后两年内从事个体经营的,可免交20项行政事业性收费。
这些收费项目主要是登记类、证照类和管理类收费,涉及10个行政事业性主管部门,其中包括工商部门的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费、城乡集贸市场管理费,公安部门的特种行业治安许可证工本费,卫生部门的卫生监测收费,建设部门的城市道路占道费等。 优惠时间为自工商部门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
此外,根据国家相关文件精神,下岗失业人员将享受上述同等待遇。凡浙江省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自2006年1月1日起至2008年底,免交有关登记类、证照类和管理类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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