须与父母之一同一户籍各区县要一视同仁贾林娜
新报讯记者贾林娜为做好部分小学六年级学生申请回户籍区县升学工作,确保今年小升初工作顺利进行,昨日市教委下发了《关于对部分小学六年级学生办理回户籍区县升学手续的通知》,对部分小学六年级学生办理回户籍升学的有关事宜作了明确规定。
市教委明确规定,凡申请回户籍区县升学的学生,必须具有本市正式户口(含蓝印户口),学生的户口应与父亲或母亲同一户口簿。凡申请回户籍区县升学的学生,一律参加户籍所在区县教育局安排的六年级学业水平考试。所有申请回户籍区县升学的学生,都应由学生家长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经学校和教育局审核后办理有关手续。市教委要求,各区县教育局对回户籍区县升学的学生应同本区县学生一视同仁,要尊重他们的意愿,保障回户籍学生受教育的权利。
根据要求,今年办理回户籍区县升学的程序是:(1)各学校要向学生及家长通告有关办理回户籍区县升学工作的规定、要求;(2)学校按照有关规定对申请回户籍的学生进行审定,并将符合回户籍区县条件学生的《天津市小学生素质发展水平评价手册》、小学六年级学生登记表、回户籍升学学生登记表、健康卡片、本人近期照片2张等材料装入学生档案袋,报送学校所在的区县教育局;(3)各区县教育局集中对回户籍的学生进行复审、登记、造册,并到市教委统一办理档案交接手续。
<责任编辑>闫新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