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康泰在“中德第七届法律研讨会”上强调
行政强制必须符合法定原则
本网西安5月23日电记者李立中德第七届法律研讨会今天结束。国务院法制办公室主任曹康泰在闭幕式上说,与会代表围绕“行政强制与公民权利的保护”这一主题进行为期两天的研讨,对我国制定统一的行政强制法中的诸多事项达成了一致意见:其中设定和实施行政强制应当符合法定原则、适当原则、不得滥用原则、救济原则;行政机关处置突发事件采取的措施,不应当纳入行政强制法的调整范围等问题,专家们已形成普遍共识。
记者了解到,在本次研讨会上与会者普遍认为:行政强制作为行政管理的一项重要手段,涉及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的维护,关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保护,应当通过立法进行规范,合理配置行政强制的设定权限,明确实施行政强制的主体和程序;行政机关处置突发事件采取的措施,不应当纳入行政强制法的调整范围;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应当由法律作出规定,遵循法律保留原则;设定和实施行政强制应当符合法定原则、适当原则、不得滥用原则、救济原则。(责任编辑:徐艳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