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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剧《沙家浜》音乐被指侵权 www.thebeijingnews.com · 2006-5-24 8:52:28 ·来源:新京报
原京剧作曲称该剧作曲徐沛东涉嫌照搬其乐句
电视剧出品人称已从京剧另一作曲处购得版权 电视剧《沙家浜》的DVD光盘包装封底下方标有主题歌《春来沙家浜》及片尾歌《十八棵青松》等字样,全剧作曲署名为“徐沛东”。
本报讯(记者姜妍)昨日,京剧《红岩》、《三打祝家庄》等剧目的音乐设计陆松龄指出,刚刚在北京四套节目播完的电视剧《沙家浜》的片尾曲《十八棵青松》并非如电视上所标注的为徐沛东创作,而是自己在1964年创作的京剧唱段,原名为《要学那泰山顶上一棵松》。
作曲署名徐沛东,片尾曲照搬京剧唱段?
今年已经70岁的陆松龄告诉记者,电视剧《沙家浜》的片头曲4次使用了自己在京剧《沙家浜》中创作的第二场“转移”中幕前曲的一个乐句,共4个小节。而该剧的片尾曲则“丝毫不差地使用了其在第五场‘坚持’中创作的《要学那泰山顶上一棵松》唱段”。陆松龄说,该剧在片头只标注了“作曲:徐沛东”的字样,并且从未与自己联系过。
陆松龄介绍说,京剧《沙家浜》原名叫《芦荡火种》,自己是该剧目的音乐创作者之一,而《要学那泰山顶上一棵松》是自己在1964年所作,还在当年5月30日的《北京日报》第三版发表了一篇文章《〈芦荡火种〉音乐设计札记》,介绍自己创作该作品的感受。
陆松龄要求徐沛东公开道歉,徐沛东不予回应
据了解,目前市场上已出现电视剧《沙家浜》的DVD光盘,由齐鲁电子音像出版社出版发行、广州优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经销的光盘包装上标有主题歌《春来沙家浜》及片尾歌《十八棵青松》等字样,全剧作曲署名为“徐沛东”。
陆松龄认为,电视剧《沙家浜》剧组和徐沛东已对其作品构成侵权,自己已于22日去北京市版权局执法处申诉,希望能以平静的方式解决此纠纷,如果调解不成,则会提起上诉。他说:“我不想挑事,关键是希望能让后代人知道这个曲子究竟是谁创作的,以正视听。”陆松龄说自己的要求是,电视剧《沙家浜》立即停用其作品;相关光盘立即停止发行;徐沛东在报刊上公开道歉。
记者随即致电徐沛东,正在湖北的徐沛东表示,自己从不接受电话采访,便挂断了电话。
卖版权给电视剧者被指不是原曲作者
记者采访了电视剧《沙家浜》出品人朱洪,他告诉记者,电视剧《沙家浜》中所有京剧片断都是从《芦荡火种》的另一音乐创作者李慕良那里购买的使用权,于去年7月21日与李慕良的儿子签约。他称自己之前不知道该剧的音乐创作者不止李慕良一人,而合同上明确表明如果在版权上发生纠纷,由李慕良一方负责。
此外,朱洪还承认了徐沛东所作的片头曲中引用了“转移”中幕前曲的一个乐句,他说因为已经拿到授权,所以徐沛东引用乐句是没有问题的,并且在电视剧的字幕中标出了“京剧片断由李慕良提供”。
当年曾执导京剧《沙家浜》导演迟金声告诉记者,李慕良是该剧的唱腔设计,陆松龄是其音乐设计,但《要学那泰山顶上一棵松》这一段的唱腔和音乐设计都是陆松龄一个人完成的。
“搬用作品核心部分构成侵权”
中孚律师事务所的穆晓军律师表示,音乐表达和写诗一样,要看被搬用部分是否构成作品核心部分,被电视剧重复4次使用的4小节,应该算是作品核心,则电视剧构成侵权。穆晓军认为,电视剧即使购买了版权也只是拥有使用权,但是不能剥夺原作者的署名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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