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一农药厂待遇不高,3名骨干决定弃之而去,自己打拼,干的还是老本行。尽管配方相同,可是,用别人的品牌卖自己的产品,就不是一条合法之道。
李伟、吴光、张军都三四十岁了,同为南京一家农药厂效力,可待遇总是不甚理想。 想想年纪也不小了,是该多挣些钱了,3人一合计,拿定主意出来单干。张军是原来的生产厂长,对于原厂某品牌农药的配方熟记于心;吴光司职原厂的产品包装,他从手上1000套商标中,扣下370套。2005年5月间,3人在安徽一地租了处小厂房,用一样的配方、一样的商标,造出了370箱、价值88800元的农药。不过好景不长,还没来得及销售,很快被人举报到了安徽当地的质监部门,不久案发。
法院判处李伟拘役6个月、缓刑1年、罚金10000元,判处吴光、张军各拘役4个月、缓刑8个月、罚金10000元。(文中人名系化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