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王家照王素娟)装饰新房时如何与装修公司签订一个合理公正的装饰合同一直是令消费者头痛的问题。如今这一问题可以得到解决了。记者昨日从省工商局了解到,省工商局日前批复同意了海口工商局推行使用家居装饰装修工程合同示范文本的方案。 据了解,此举在于规范装饰市场,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现状:装修市场合同混乱
海口工商局有关人士介绍说,现在装饰装修市场上的合同五花八门,各不一样。每个装修公司都有自己起草的装饰合同,这样的装饰合同只对装饰公司有利,对消费者是很不利的。工商部门接到的消费者对装饰公司的投诉,大多是由合同引起的。据业内人士向记者透露,目前国家并没有详细规范的装饰装修示范文本,消费者在找装饰公司时,一般是双方按照合同法起草装饰协议就可。装饰公司往往利用消费者对装饰的不了解,在合同中设下对消费者不利的款项。
事例:合同中暗含猫腻
2月份李先生在海秀路一小区买了新房,并委托一家装饰公司对新房进行装饰。4月份刚装饰完没多久,李先生就发现,装饰墙体的材料开始拱起;卧室的衣柜上没有刷油漆。李先生告诉记者,该装饰公司不仅装修质量差,而且多算施工面积,预算报180平方米,结算时反报出230平方米。经过李先生复查,发现只有190平方米。李先生很气愤,找了装饰公司理论,装饰公司的说法是他们是在按双方签订的装饰合同施工,并没有欺骗李先生。此时李先生才注意到,在双方签订的装饰合同中并没有上述装饰质量的详细规定。为讨一个公道,李先生于近日投诉到工商部门。在李先生提供的装饰合同中,记5月22日该装饰公司的老总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他们是严格按合同施工,并没有欺骗消费者。
新装饰示范文本 作了十四项改动
记者看到,海口工商市推出的示范文本《海口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共分为十六个条款。从工程概况到、工程监理、施工图纸、发、承包人的义务以及工程材料的提供乃至违约责任均作了详细的规定。记者注意到,与《家居装饰合同》相比,海口工商局推出的装饰合同示范文本共有十四个方面的改动。其中,在分阶段验收方面,文本规定承包人分别于隐蔽工程、水电工程等工程结束后的两日内通知发包人验收,未经发包人验收,承包人不得进入下一工程。
工商:建议家装使用文本
海口工商局市场科的韩科长介绍,目前他们是结合国家装饰合同出台了海口家居装饰装修工程合同和室内设计委托合同示范文本等2个示范合同,其主要作用于是保护合同双方人的主要权益,不管是消费者还是装修公司应尽量使用该合同示范文本。对擅自印刷或销售该示范文本的工商部门将依法对其进行查处,如有需要可到工商部门领取。
目前装饰合同上主要存在的问题,其一霸王条款,其二合同欺诈,装修承包方虚构主体,原本不存在的东西,或是双方在签定合同时不具体,不明确,该规定的不规定而导致纠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