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乌鲁木齐5月24日电(记者贺占军)记者24日从乌鲁木齐市市委获悉,造成1名消防官兵牺牲的乌鲁木齐“5·8”火灾事故原因已经查明:系因库房内货物上方铝芯电缆接头接触不实,造成接触电阻过大发热,从而引燃周围可燃物蔓延成灾。
5月8日下午6时许,乌鲁木齐市钱塘江路一公司租赁仓库发生火灾,大火烧毁了库存服装、鞋帽等商品,烧毁建筑面积2917平方米。后经消防官兵13小时连续扑救,才被全部扑灭。
这次大火造成1名消防官兵牺牲,8名消防官兵受伤。乌鲁木齐市公安消防支队战士魏宏文,为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和战友安全,被突然坍塌的楼板砸中后埋于废墟中,不幸壮烈牺牲,年仅22岁。他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新疆第一位牺牲在火灾现场的消防战士,被公安部批准为“革命烈士”。
目前,这次火灾事故3名相关责任人已被刑事拘留,有关火灾事故责任和损失正在调查中。(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