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法院依法拘留10天
晚报讯老范夫妇遇到了个无赖房客陈永新,他住着房子不付租金,也不付水电煤费,也不肯搬出去。今天凌晨,陈永新被浦东法院司法拘留十天。
2003年9月,陈永新租下老范夫妇位于张杨路310弄的房子。 但从去年10月起,陈永新便不再支付每月800元的房租,而且去年7月到10月的水电煤费200元,也是老范垫付的。老范多次要求陈付清租金之后搬出去,陈永新却称自己没有钱,哪里也不搬。无奈,老范将陈告上法庭。经法院调解,陈永新表示愿在今年2月20日前搬出,并付清所拖欠房租和公用事业费。但陈永新至今还赖在老范夫妇的房里。
由于拒不履行法院生效文书,今天凌晨,陈永新被浦东新区法院司法拘留十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