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AG整形索偿案深圳二审
为国家药监局禁用PAAG后首宗
新快报讯 国家药监局禁止使用PAAG后,首宗循民事索偿个案昨日在深圳进行二审。原告Z小姐的代表律师表示,药监局在4月底的禁止批文是案件的新证据,有信心可胜诉。 昨天来自香港与内地的20名受害者一起现身为Z小姐打气。
Z小姐向记者讲述她的遭遇时称,自己因对面形不满,2003年抵挡不住深圳某医院声称“无痛无创、不影响生活”的诱惑,接受PAAG注射太阳穴手术,但却换来近4年的身心痛苦:“我根本不能平躺睡觉,最少要垫两个枕头,而且还不能侧身,你想像一下有多痛苦?还有,因为自卑,我连镜子都不敢照,已3年多不敢照相。”
由于货不对板,院方两次为她动手术,试图取出已注射的物料,但均无效。Z小姐去年在PAAG材料被取缔前向该医院索偿,追讨21万元的精神损失。去年11月7日,经过深圳罗湖法院一审败诉,昨日进行二审。
Z小姐委托的律师浦志强说。4月30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正式收回医用人体充填材料———“奥美定”生产许可证(一种PAAG产品),责令生产方回收并销毁已生产销售的产品,证明这种材料对人体有害,其合法外衣已被剥下,这次有信心胜诉。昨日,被告医院的律师在庭上表示,受害人整容之后出现问题未必和注射PAAG有关。
据调查,“奥美定”面市以来,30余万消费者形成了巨大的潜在受害群体,在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提供的183份不良事件监测报告显示,“奥美定”的不良事件的表现包括:炎症、感染、硬结、团块、质硬、变形、移位、残留等。香港消委会早前也公布,有53例因使用该产品隆乳导致感染、造成手术失败的案例。
据悉,这是国家药监局禁用PAAG后首宗索偿案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