拂晓报5月24日讯记者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获悉,为进一步调动建筑施工企业争创优质工程的积极性,促进我市建筑工程质量的进一步提高,经过2个多月时间的积极运作,日前市招标管理部门对招标加分办法作了调整,新标准对工程质量具有更为有效的引导作用。
为最大限度地减少评标活动中的人为成分,使招标工作做到公平公正,市招标管理部门在广泛吸取外地先进管理经验的基础上,经过反复酝酿,于2006年年初采用了新的招投标办法,把客观得分的商务标分值提高到总分的75%,而评分相对人为性较大的技术标分值则被调降为仅占总分值的25%,并实施了诸多技术标评分制度,限制评分中的人为性因素,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得到了投标企业的广泛认可。新办法实施后,各投标企业在分开评标活动中的得分差距被大幅度缩小,往往中标与不中标仅几分的差距。在此状况下,投标企业因工程质量获奖在招标活动中的加分就变得非常重要,一些企业对荣誉加分提出了各种要求。
针对这种情况,市招标办组织人员进行了深入的调查研究,并广泛征集意见。经过多次讨论,决定在围绕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积极鼓励施工企业安全文明施工争创优质名牌工程的原则下,改变招标评标中的荣誉加分标准。由于目前各种建设荣誉众多杂乱,修改后的荣誉加分标准规定,今后招评标活动中的荣誉加分以政府表彰为准,以建设工程类为准,只承认国家建设部、各省建设厅所授予的房建荣誉,行业协会表彰等类别的荣誉仅为参考,不作为必须的加分依据。
新标准改变了过去荣誉加分的诸多不合理之处,更明确地体现了鼓励安全文明施工和质量争先创优的意识,体现了鼓励科技创新意识。如省优质奖“黄山杯”过去加分,而更难创的省级“用户满意工程奖”却不加分,这一不合理做法在新标准中得到纠正,二者等同对待,均加2分;新标准拉开了各级奖的得分值,越难获得的含金量越高的奖项分值越高,结束了过去许多不同级别奖项分值相同的不合理弊端。如加分依据范围内的奖项,市级1分、省级2分,国家“鲁班奖”加分值高达4分等。
据悉,新标准目前已实施,施工投标企业反映良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