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晚报5月24日讯上周末,市民徐先生见天气晴好,小区内鲜花开得正艳,便带女儿下楼赏景拍照。不料一位保安很快走上来挡住他的镜头,说物管有规定:小区内禁止拍照。惊讶之余,徐先生来到小区物管处问个究竟。物管人员核实了徐先生的业主身份后,连声道歉,说这项规定是“为了保护全体业主的权益”,但只针对外来人员。
无独有偶。4月下旬,另一个小区的胡先生新居有客来访,当他兴冲冲陪着客人在小区内游逛拍照时,同样受到保安的干涉,即使表明自己是业主也无济于事。保安坚称,就算是业主也不许随便举相机,必须向物管申请并得到允许后方可拍照。
对此做法,合肥市房产局物业管理处一位钱姓工作人员却表示能够理解,他说这是为了业主的安全。但安徽新洲律师事务所的张先金律师则认为,任何人在不违反国家法律的规定下,都有自由生活的权利,在小区拍照,只要不侵犯到他人的合法权益,他人就无权干预。(陈慧琴朱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