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等级分免费和补贴两类,服务时间、内容和地点协议确定
新快报讯(记者 周继坚)广州市已实行社会化管理,在市区内居住并已交纳了特殊人员安置费,本人不愿意在养老院实行终身安置的孤寡退休人员,可以按照两个等级享受居家养老。 根据广州市退休职工管理委员会、市财政局、市民政局联合发布的《广州市社会化管理特殊人员参加居家养老暂行办法》,参加居家养老服务的特殊人员原则上将不再实行入住养老机构安置,并与街道社区退管机构签订协议。
一个保姆照顾若干老人
按规定,根据特殊人员的实际需求,按民政部门规定提供生活照料、家政服务、精神文化等方面的居家养老服务项目。实行“五定”服务方式:定服务员、定服务对象、定服务时间、定服务地点、定服务项目,即一个服务员照顾若干个退休人员。服务时间、服务内容、服务地点由区街退管机构与街道居家养老服务机构评估后签订协议确定。服务等级分两类。一类为80岁以上高龄,或因身体有病生活自理困难的特殊人员,可享受政府免费服务的资助标准,每月可享受折合300元的服务时间。二类为80岁以下,或生活自理能力较好,只需要某项服务的特殊人员,可享受政府补贴服务的资助标准,每月可享受折合100-200元的服务时间。服务内容一般不突破确定的等级标准。服务等级可随特殊人员的情况变化而适时改变。
居家养老先签协议书
由街道退管所根据特殊人员的实际需要,确定服务对象、服务内容、选择居家养老承办机构,经区退管办审核后确定。街道、社区退管服务机构配合民政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开展对居家养老对象的摸查,上门征询特殊人员的意见,以及服务内容评估;与特殊人员本人签订居家养老协议书,确定居家养老服务项目、服务等级、服务时间、服务经费。资金来源为社会化管理特殊人员安置费,由退管部门按其评估可享受的服务等级标准,在特殊人员安置费中列支。原已纳入民政部门居家养老服务对象的特殊人员,已缴纳安置费的其资金支付渠道应由财政支付转为从安置费中列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