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岁以上每月可享折合300元服务时间
本报讯记者马汉青报道:广州市孤寡等退休社会化管理中的“特殊人员”,将可享受到更好的居家养老服务!记者昨天获悉,广州市退管委等多个部门近日出台了《广州市社会化管理特殊人员参加居家养老暂行办法》,对此作了详细规定。
据悉,该办法适用的服务对象为:在广州市已实行社会化管理,在市区内居住并已交纳了特殊人员安置费,本人不愿意在养老院实行终身安置的孤寡退休人员。参加居家养老服务的特殊人员与街道社区退管机构签订协议,其服务内容可根据特殊人员的实际需求,按民政部门规定提供生活照料、家政服务、精神文化等方面的居家养老服务项目。服务方式上实行“五定”:定服务员、定服务对象、定服务时间、定服务地点、定服务项目,即一个服务员照顾若干个退休人员。服务时间、服务内容、服务地点由区街退管机构与街道居家养老服务机构评估后签订协议确定。
按照暂行办法,这类服务分两个等级。一类为:80岁以上高龄,或因身体有病生活自理困难的特殊人员,可享受政府免费服务的资助标准,每月可享受折合300元的服务时间。二类为:80岁以下,或生活自理能力较好,只需要某项服务的特殊人员,可享受政府补贴服务的资助标准,每月可享受折合100-200元的服务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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