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债女孩炮制“绑架案”
舞厅陪酒赚路费
“我同事的孩子和两名女孩被拐卖到昆明了!”5月20日,茭菱派出所民警接手一个“拐卖少女案”,报警电话是从新疆打来的,唯一线索是对方提供的一个昆明公用电话号码,民警随后的调查却有意外的
新疆求救电话打到昆明
5月20日上午,五华公安分局茭菱派出所接到指挥中心指令——一名胡姓女子从新疆打来电话报警称,说她同事17岁的女儿小辰打来电话说,她和两个女孩被拐卖到昆明,别人要她去夜总会跳舞陪酒,希望家里能来昆明救她们。 民警接到报案后立即开展工作,却发现小辰求助电话是一部公用电话,在茭菱路某酒店外,对于打电话的人,电话亭老板已经无印象了。这些无疑给破案带来了重重困难。民警只好在电话亭周围进行调查走访。
正在这时,传来一个让民警振奋的消息,西山区的民警遇到两名新疆女孩求助,表示自己被拐卖到昆明,住在茭菱路一饭店里,西山民警随即将她们移交到了茭菱派出所。这会不会就是被“拐卖”的女孩呢?
民警经过询问得知,两个女孩就是和小辰一起从新疆过来的小孜和小丽。她们说,是一名姓夏的男子介绍她们去夜总会上班的。民警随即在茭菱路一饭店宿舍找到夏某,带回派出所调查。
夏某在接受询问时说,3名女孩是和朋友来昆明玩的,他还借了2000多元钱给她们。因为女孩没钱偿还,他便和她们商量,能否去舞厅上班赚钱来还债,女孩便同意了,他丝毫没有强迫3人。他最后向民警表示,钱他不要了,只希望她们家人尽快来接走她们。
无钱回家舞厅陪酒
随后,民警在救助站找到了打电话回家求助的小辰,整个“拐卖案”终于水落石出。
3个女孩是瞒着家里溜来云南玩的,和他们一起的还有小杰等3名男生。他们5月15日到达昆明后,住进了茭菱路一家饭店宿舍里,因为小杰认识饭店里的夏某。
6人在昆明玩了几天后准备回家,但其间他们向夏借用了2000多元钱,无力偿还。小杰在听了夏某的建议后,介绍3人去夜总会陪酒跳舞,还债和挣路费。尝试工作后,小辰觉得自己不能忍受,就一个人悄悄走了,打电话回老家求助,后来到了救助站,编造了“拐卖案”;而小孜和小丽随后也找到西山民警求助。
了解情况后,民警与3名女孩的家人取得联系,让他们来昆明接孩子回家。21日小辰的妈妈和小丽的姨妈赶到昆明。昨日,3名女孩在家长的陪同下踏上回家的路。
在此,本报提醒其他的同龄孩子,打算外出游玩时一定要和家长商量,征得同意后准备好必需的物品及车旅费用,在大人的陪同下再出游,以免到陌生环境后因准备不充分陷入窘境甚至遭遇危险。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全颖 记者 刘宗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