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们不敢提‘零欠薪’的目标,就说明我们的态度不坚决。”身为深圳市劳动保障局局长的管林根说,“我们是负责任的,决不是唱高调、放空炮。”2005年10月,管林根提出“零欠薪”工程,计划用3年至5年时间清除欠薪现象,把深圳打造成一个“零欠薪”的城市。
过去5年来,深圳市共追回欠薪12.9亿元,欠薪保障基金垫付欠薪4228万元。其中2005年共检查用人单位35216家,查处违法案件9386宗,为劳动者追回工资2.9亿元。
2006年1月12日,8名恶意欠薪者被公安部门宣布刑事拘留。他们恶意拖欠1200多名工人工资700多万元。
广东省劳动保障厅厅长方潮贵认为,欠薪现象屡禁不止的一个重要原因在于,现行立法对拖欠工资行为缺乏强有力制裁措施。他因此建议在《刑法》中增设“拖欠工资罪”。
深圳在国内率先建立了欠薪保障制度。1997年建立欠薪保障基金,基金的来源主要是企业缴纳的欠薪保障费及其利息收入。
9年来,深圳共使用欠薪保障基金垫付企业欠薪313宗,垫付金额5695万元,使37716名劳动者受益。
李斌 文 摘自《中国青年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