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韩先生因擅自偷倒工程渣土,昨天被拱墅区行政执法局处以10000元的罚款。
5月23日晚上8时20分,有市民向拱墅区行政执法局88822345城管执法热线投诉,反映康桥工业园区有人偷倒渣土。 该局快速组织中队执法队员赶到事发现场———康桥工业园区康惠路,发现确有5辆乘龙重型自卸货车、2台挖掘机和2辆推土机正在往该路段东面场地倒土,并进行平整。
经检查,当事人韩某无法提供相关的合法手续。执法队员当即责令其停止该违章行为,并对现场进行了拍照取证,对违章车辆进行了暂扣,并对此案进行立案查处。
根据杭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从事渣土处置的单位和个人,应将工程渣土消纳到合法登记的场所。违反上述规定,将被处于1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
(通讯员胡秀清记者毛长久 杭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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