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综合消息“中西引渡条约签署以来,我国与其他发达国家谈判引渡条约的进程正在提速,我国已经和多个国家开始就双边引渡条约展开接触。今年年内还有可能与1至2个发达国家进行正式谈判。”日前,中西引渡条约中方谈判代表团团长、外交部条约法律司徐宏参赞向记者透露。 原司法部司法协助外事司正司级巡视员黄风教授也证实,未来几年,中国将会以西班牙引渡条约作为范本,和多个发达国家签订双边引渡条约。
黄风所说的签约模式即在条约中明确写入了“承诺死刑犯不引渡”条款。该条款规定,如果涉及死刑,除非请求方做出不判处或者不追究的承诺,否则被请求方应当拒绝引渡。
有人认为该条款对中国是单方面条款,在国际法里,对单方面约束的条款比较忌讳,因此不能接受。有人认为,这样会导致“同罪不同刑,违反了刑罚原则。”
徐宏认为,与西班牙缔结引渡条约对中国有力打击犯罪特别是外逃的经济犯罪和职务犯罪意义重大,利大于弊。徐宏说,从弊的方面看,的确有可能会在某些案件中出现“同罪不同刑”的问题。但也要看到,如果由于拒绝做出承诺而使引渡无法实现,就会使外逃犯罪分子逍遥法外,根本得不到任何惩处,也就更谈不上司法公正。(据新京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