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来论
5月23日下午,在北京西城区新街口一建筑工地,4名河北警察在抓捕嫌疑人时因不出示拘传证,遭农民工阻挠并被关进工地。新街口派出所警察闻讯赶到,协助他们将欠款当事人带离现场。据北京警方介绍,警方在异地抓人时须出示由逮捕现场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拘传证和介绍信,若法警介入则须出具法院判决书及强制执行通知书(5月24日《京华时报》)。
农民工的做法固然不妥,但4名河北警察的举止更令人费解。我们常在外国及港台电影中看到这样的细节:一个警察向犯罪嫌疑人出示拘传证,同时神色郑重地说:“对不起,我是警察,你因涉嫌××××而被捕了。你有权保持沉默,否则你所说的一切都将成为法庭上的供词。”这个细节里面蕴涵着丰富的法律信息,一是亮明了拘捕凭证,二是告知了拘捕原因,三是明确了双方的法律责任与义务,三者连在一起构成了完整的法律程序,体现了规范执法、严格执法、公正执法与文明执法。我们的某些警察却懒得说这些“套话”,往往是提起抢就撵人,掂起铐就铐人,有时连警察证、拘传证都不带,弄得围观者面面相觑不知所以。法律学上有句术语叫做“没有程序正义,何来实体正义”。某些执法者正是因为重实体、轻程序,对程序正义理解极度片面,造成了权力滥用、严刑逼供乃至冤假错案的发生。破门而入的绑架式抓人,推房掀屋的打砸式执法,在践踏法律神圣的同时,也大大扭曲了执法者的公众形象。在北京市一个普通工地上,一群农民工给4个异地办案抓捕人的河北警察上了一堂很另类的普法课,真是引人深思。
张培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