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7日,于都县政府采购中心对投入全县新农村建设中的35000多吨水泥、2000多个水箱进行了公开招投标,其中有8家企业和单位参与竞标,最终有2家夺标,共节省资金64万余元。这是该县阳光采购服务新农村建设的一个实例。
于都县在新农村建设活动中,通过“以奖代补”实施办法,对全县“五新一好”示范村的产业发展、农民培训、水电路建设等项目实行以奖代补,激发广大群众参与新农村建设热情。对“以奖代补”资金,他们按专项资金进行管理,实行“专户储存,单独记账,独立核算,专款专用”的管理办法,同时实行阳光采购,印发了《政府采购监督卡》,详细列举了业务不真实,弄虚作假,虚开、代开发票;超出合同规定服务范围;出售、使用假冒伪劣产品,以次充好;不执行政府采购中心制定的优惠价,高于市场价格等不良行为。他们还设立了监督电话,配备了专职人员,对举报的情况及时、认真核查,一经查实,将按照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及合同规定对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处理,使采购行为不断走向合法化、规范化。(肖园发 特约记者康育生)来源:中国赣州网—赣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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