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上午,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特殊的行政诉讼案。因将买错日期的火车票高价转让,农妇涂小芝涉嫌倒票被广州铁路公安局长沙铁路公安处治安拘留。经过审理,法院认为农妇涂小芝倒卖火车票的犯罪事实成立,维持长沙铁路公安处对她的行政处罚。
今年2月1日下午5时许,因买错了日期,农妇涂小芝持两张2月2日长沙至上海的K135次列车硬座车票(票价为177元/张),来到长沙火车站售票厅退票窗口准备退票。正好碰上两名排队买票的旅客前来询问火车票,经讨价还价,双方最终以每张250元的价格成交。不料交易刚完就被铁路民警查获。涂小芝被处以治安拘留15天。
“我只是将买错日期的高价火车票顺便转让给人家,这怎么可能是票贩子呢?”涂小芝认为自己被关押15天很冤枉。据涂小芝介绍,火车票是丈夫给表姐买的。为买这两张票费了很大的劲,最后托熟人找关系才买到,当时每张花了20元手续费,加上其他费用每张票实际花了250元左右。
在昨天的庭审现场,原、被告双方就“涂小芝是否属于故意倒卖车票”和“铁路公安处是否处罚过重”两焦点问题进行了辩论。原告委托代理人认为,被告作出的行政处罚缺乏足够的事实依据,涂小芝是代亲友买票而后去退票,况且购票本身的花费已经超过了票面价,因此以当时实际价格转让应该是合理的。被告方认为,车票的出售价已经明显高于5元的手续费,每张高出出售价73元,明显是故意的,因此已构成倒卖事实。经过两个多小时法庭审理,芙蓉区人民法院判处原告涂小芝败诉。原告当即表示不服一审将继续上诉。
(据长沙晚报)来源:扬子晚报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