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放在小区店面门口的车子,一夜间有十多辆被人划伤。”昨天下午,晋江宝龙金色花园的业主詹先生来电说。
记者王昆火摄影报道:
詹先生介绍说,5月24日晚上11时许,他把车子放在小区4号楼店面门前的空位置上,没想到第二天上午车子被整得不成样。 车子的四周被划上一段长长的痕迹,估计是用水泥钉或瓷砖碎片划的,而且一整排的车子都受到同样的伤害。
另一业主吴先生说,他是25日凌晨1时45分左右才把车开到4号楼附近停放的,车子也遭到划伤。
针对此事,晋江华龙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张标主任介绍说,小区实行电子巡逻系统和人工系统相结合,负责小区安全巡查。4号楼店面门口并不允许停车,虽属小区范围,但实行的是开放式管理,物业并没有收取业主任何车辆管理费,出现这样的事情物业并没有什么过错。业主如感觉停车不安全,可将车停放到车库进行管理,目前物业公司所能做的是尽力协助警方调查。
本报社法律顾问林晓阳律师介绍说,车子停放在小区店面门口而遭到损害,如物业有收取相应的管理费用,就需要承担责任;否则,同物业公司就没多大关系,但物业公司必须尽到巡逻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