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济南5月25日专电(记者王娅妮)山东省卫生厅近日通报了对染发、育发、健美、美乳4类化妆品的抽检结果。其中育发类和染发类产品的合格率相对较高,分别为97.4%和93%,而健美类产品合格率仅为77.8%,美乳类产品合格率更低,为38.9%。 需要引起消费者注意的是,抽检中60%以上的不合格产品是从美容院中发现的。
本次化妆品抽查的重点是特殊用途化妆品的标签标识情况。执法人员介绍,染发、烫发、减肥、去斑、防晒等产品均为特殊用途化妆品,必须取得卫生部特殊用途化妆品批准文号后才能上市,而在检查中发现,很多产品没有这一批准文号,或是标注虚假的批准文号,有的甚至没有标示生产日期。尤其是美乳类化妆品,大多是美容院直接提供给顾客使用,市场上流通较少,合格率仅为38.9%。
卫生监督部门提醒,消费者选择和使用化妆品要辨清产品标识,化妆品外包装上应标注产品名称、生产企业名称和地址、卫生许可证号、生产许可证号、产品执行标准号、净含量、生产日期、有效使用日期;特殊用途化妆品还要标注“卫妆特字”号,对可能引起不良反应的产品,还要注明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进口化妆品必须有中文标识,并标注“卫妆进字”号,还必须标注原产国、制造商名称和地址,或经销商、进口商的名称和地址。
在美容美发场所做美容美体时也要格外注意,对其提供的化妆品,要仔细看清标识,拒绝使用其自制的所谓“特效”“祖传秘方”的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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