铲除黑恶犯罪要坚持露头就打
全国“打黑办”负责人就打黑除恶专项斗争答记者问
今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第一年,也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继续深化改革开放、深入推进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一年。 中央根据当前的社会治安形势,为改革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决定今年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打黑除恶专项斗争。通过三个月的努力,全国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已经取得初步成效。5月25日,记者就此采访了全国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协调小组办公室负责人。
黑恶势力特征:以商养黑以黑护商
“黑恶势力犯罪是对社会治安危害很严重的犯罪,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一个地方的社会治安形势。在一些地方,黑恶势力恃强逞凶,称霸一方,其组织性之强、犯罪手段之凶残、社会危害之大,都是一般刑事犯罪无法相比的。”这位负责人说。
据介绍,当前,我国黑恶势力犯罪的暴力特征比较明显,他们主观恶性大、反社会心理强,往往集多种犯罪于一身,欺行霸市,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称霸一方,破坏社会治安稳定。
这位负责人举例说,河南省打掉的宋留根黑社会性质组织为达到垄断市场等目的,先后杀死、打伤多人。黑恶势力多数靠非法敛财起家,具备一定经济实力后,又以商养黑,以黑护商,危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吉林省打掉的桑粤春黑社会性质组织采用非法手段骗取银行贷款两亿元人民币,其中被该组织挥霍1.7亿元。
“黑恶势力还千方百计拉拢、腐蚀国家工作人员为其犯罪行为提供保护,有的甚至插手、操纵农村基层选举,损害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这位负责人说,辽宁省打掉的刘涌黑社会性质组织就牵扯出一批“保护伞”。
种种迹象表明,黑恶势力犯罪已成为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破坏市场经济秩序、侵蚀基层政权和政法队伍的突出问题。
铲除黑恶犯罪:打早打小露头就打
党中央和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黑恶势力犯罪问题,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和政法机关从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坚持“打早打小,露头就打”的方针,坚决铲除黑恶势力。
据了解,上世纪90年代初,全国政法机关经过周密部署,通力配合,成功打掉了黑龙江省“乔四”犯罪集团、吉林省梁旭东黑社会性质组织等一批黑恶势力。2000年12月至2003年4月,全国公安机关开展了打黑除恶专项斗争,掀起了更为猛烈的打黑除恶风暴,摧毁了河北省李建设、山西省宋魁祥、辽宁省刘涌、河南省宋留根等一批黑社会性质组织,铲除了一大批“街霸”、“村霸”、“市霸”等恶势力。此后,各地继续保持了对黑恶势力的“严打”高压态势,陆续摧毁了一大批黑恶势力。同时,对境外黑社会组织渗透活动给予了有力打击。香港张子强、澳门叶成坚等一批犯罪集团在境内覆灭,一批境外黑社会组织入境渗透人员被查处。
这位负责人说,各级党委、政府和政法机关坚决铲除黑恶势力的态度是一贯的,措施是有力的,成效是显著的。通过打黑除恶,有力打击和遏制了黑恶势力在我国的发展势头,也充分表明了党和政府坚决铲除黑恶势力的决心和信心。
黑恶势力发展趋势:“企业化”“公司化”
据分析,目前,黑恶势力主要盘踞在建筑、运输、商品批发等各类市场,歌舞、洗浴等娱乐休闲场所和餐饮业,有的还渗透到有色金属、煤矿等能源领域。黑恶势力的犯罪手段更加隐蔽,一些“黑老大”不再直接实施暴力犯罪,有的临时雇佣社会闲散人员作案,还有所谓的“黑衣帮”、“光头帮”,专门受雇打架、撑场子、追款讨债,吃霸王饭、看霸王戏,横行街头,为害一方。
这位负责人说,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黑恶势力正处于滋生、发展时期,同时也是打黑除恶工作的关键时期。特别值得注意的是,黑恶势力形成快、发展快,某个行业、区域的黑恶势力被打掉后,很快就有新的不法分子企图取而代之,甚至又发展为新的黑恶势力。
据介绍,黑恶势力的组织形式也更加复杂和严密,“企业化”、“公司化”趋势显著,他们往往以公司、企业掩盖黑恶组织,用经营活动掩盖非法手段,用公司利润掩盖非法获利。境外黑社会组织也在向我国内渗透。
打黑除恶困难:经费保障不力法律法规不健全
谈到当前打黑除恶工作面临的困难时,这位负责人说,有的领导干部对黑恶势力的严重危害性认识不足,重视不够,怕影响投资环境等种种原因,不愿承认本地有黑恶势力;政法部门打黑除恶力量建设滞后,协作配合机制不完善,经费保障不力;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不能适应斗争的需要;缺乏长效工作机制,综合措施跟不上,等等。
对此,这位负责人强调,中央要求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各级政法和有关部门必须保持清醒的头脑,充分认识黑恶势力的严重危害性,深刻吸取一些国家对黑社会组织动手晚、打击不力以至于让其坐大的教训,把打黑除恶斗争作为控制社会治安大局的重要举措来抓,作为促进社会和谐、维护经济秩序、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确保重要战略机遇期社会稳定的一件大事来抓,以高度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抓紧抓好。
推进专项斗争:重大涉黑案件挂牌督办
据透露,通过各地动员部署和对黑恶势力的调查摸底,各地政法机关掌握了一大批黑恶犯罪线索,已经摧毁了一批黑恶势力。目前,公安部已对一批重大涉黑案件挂牌督办,各地检察机关、法院正在对一批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进行起诉和审理,还有一批涉黑涉恶案件正在侦办中,专项斗争正在向纵深推进。
打黑除恶专项斗争部署后,特别是全国“打黑办”向社会公布了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后,得到了人民群众的衷心拥护和支持。截至目前,全国“打黑办”已接到群众举报电话3701个(次)、举报信1091封;举报电子邮件211件。
这位负责人说,全国“打黑办”已对其中的涉黑涉恶线索实行督办,逐起落实核查责任,力争做到件件有回复。
打黑除恶纳入综治:落实领导责任制加强专业队伍建设
谈及这次专项斗争的目标,这位负责人表示,有三个方面:一是坚决打掉黑恶势力,严惩黑恶势力犯罪分子,摧毁其经济依托,铲除其“保护伞”。二是建立健全打黑除恶长效工作机制,遏制新的黑恶势力形成,防止黑恶势力滋生蔓延。三是通过打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各项社会治安工作,实现社会治安持续稳定。
这位负责人说,为确保专项斗争取得实效,将加强五个方面工作。第一,切实落实领导责任制。各级政法机关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对隐瞒黑恶势力实情、工作失职致使黑恶势力犯罪滋长蔓延的,要严肃追究责任。第二,切实加强组织协调工作。中央成立了由中央政法委牵头的全国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协调小组,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中央政法委、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司法部、财政部、审计署、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工商总局、海关总署等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并在公安部设立办公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各市、县也成立了由党委、政府领导任组长的打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及时解决专项斗争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落实各项保障工作。第三,切实加强案件督办。为排除阻力和干扰,对重大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要由上级政法部门直接侦办。由本级政法部门侦办的,上级部门将加强督办,组织专家督导组,专门督办重大个案。第四,切实加强专业队伍建设。按照中央下达的专项编制,全国各省(区、市)、省会市和计划单列市公安机关已经成立了有组织犯罪侦查队,并成为打黑除恶的“尖刀队”,承担着攻坚克难的任务。第五,切实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把打黑除恶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以打黑除恶带动各类突出治安问题的解决。加强对治安混乱地区、场所的整治,加强对社会人、流动人口、刑释解教人员等人群的教育和管理,加强对文娱、餐饮、运输、城乡结合部、集贸市场等易产生黑恶势力的行业、场所的监督管理,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从而预防和减少黑恶势力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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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28人被判五年以上徒刑或死刑
本网北京5月25日讯 记者孙春英 见习记者张学锋 截至4月底,全国法院共受理以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起诉的案件38起452人,审结23起180人,其中最终以该罪名定罪并已生效的9起71人。这71人中有28人被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
最高人民法院刑三庭副庭长吕广伦今天表示,各级人民法院在审判活动中,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充分体现证据裁判的原则,严把案件质量关,使案件得到了及时、公正的审判,使犯罪分子受到了应有的惩罚,彰显了法律的严肃和公正。
据了解,最高人民法院高度重视打黑除恶专项斗争,成立了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全国各高级人民法院也相继成立了由院长或主管副院长任组长的打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建立了相应的信息联络机制。有的高院还与公、检等部门联合制定《关于严格依法办理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的指导意见》等专门文件,有效地规范、指导和协调本地区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办理工作。
最高人民法院近日已下发通知,要求各级人民法院对于公安部挂牌督办的案件给予高度重视,案件一经起诉到法院,立即组织审判力量,迅速投入审判工作。最高法院对涉黑案件的审理情况全程进行指导和监督。
最高检:查办6起“保护伞”职务犯罪案件
本网北京5月25日讯 记者孙春英 见习记者张学锋 据不完全统计,今年3月至4月,全国检察机关立案查办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职务犯罪案件6件10人,其中已逮捕4件8人,起诉3件3人。
全国“打黑办”副主任、最高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厅副厅长黄海龙今天说,两个月来,全国检察机关共批捕涉黑涉恶犯罪案件1148件3612人,已向人民法院起诉749件1784人;对该逮捕而未提请批捕的涉黑涉恶犯罪嫌疑人决定逮捕45人,决定追加起诉16人;立案监督涉黑涉恶案件9件9人。
据介绍,在打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检察机关主要承担三项重要职责:一是对公安机关等部门移送的黑恶势力犯罪案件,依法进行审查批捕、提起公诉;二是依法查办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职务犯罪案件,把打黑除恶和查办职务犯罪有机结合起来;三是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包括刑事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和刑罚执行活动监督,保证准确有力地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保证严格执法、文明办案、保障人权。
黄海龙表示,检察机关将继续与公安、法院等部门密切配合,加强涉黑涉恶案件的批捕、起诉工作,特别是要加大排查充当保护伞的职务犯罪线索的力度,深挖严查黑恶势力背后的“保护伞”。最高人民检察院将加大对办案工作的指导和协调,直接督办一批重点案件。
公安部:对23起重大案件挂牌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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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黑恶势力的新特点,公安部将进一步强化措施,落实责任,拟于近期出台《全国公安机关打黑除恶责任规定》,强化各地打黑除恶工作的领导责任,进一步加强个案督办力度,督导检查各地有组织犯罪侦查队的建设情况,建立打黑除恶的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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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介绍,针对“村霸”等农村黑恶势力影响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暴力拆迁、境外黑社会渗透等问题,公安部先后派出工作组进行专题调研,正在研究制定打击对策和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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