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晚报网5月26日讯据商旅报报道:五指山市一村民本想用自制的枪支安装在芭蕉地里打山猪,没想到山猪没打到,而自己的内弟媳却在上山砍竹时中了机关死亡。25日,记者从五指山市法院了解到,村民王某因犯非法制造枪支、弹药罪和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
2005年4月至5月间,王某用旧枪管进行改装,制成两支火药枪。同年11月18日,王某携带自制的两支火药枪到自家的芭蕉地里安装成陷阱机关,用于防止山猪损坏芭蕉。
2005年11月23日上午7时许,王某打电话叫其内弟媳王×燕来帮其砍竹子,自己与妻子先行上山砍竹,二人走到芭蕉地时,王某把安装在芭蕉地东北侧的一支火药枪收了起来,而安装在西南侧的另一支火药枪却没有收起来。当天上午10时许,其内弟媳王×燕上山砍竹,路过王某芭蕉地西南侧,踩到王某安装在草丛中的火药枪引爆装置,“砰”的一声枪响,王×燕当场被击中倒地。听到枪声的王某及其妻子立即跑过去将王×燕背下山,并立即拨打了120急救电话,但王×燕最终因失血性休克抢救无效死亡。案发当天中午,王某主动到五指山市公安局水满乡派出所投案自首。
法院认为,王某违反枪支管理法规的规定,擅自制造火药枪两支,其行为已构成非法制造枪支、弹药罪。王某用自制的枪支安装在芭蕉地里打山猪,结果造成他人死亡,其行为构成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鉴于王某犯罪后能够主动投案自首,且自愿认罪,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据此,法院作出上述判决。(全德权)(来源:商旅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