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梅的车技很好,但自从去年12月底骑车横穿马路发生车祸后,她就再也不敢骑单车乱穿马路了。
“在老家的时候,我天天这样骑也没事,怎么知道在深圳就撞上车祸呢?”虽然事情已经过去,但提起那次意外,阿梅还心有余悸,用她自己的话说就是“悔得肠子都青了”。
阿梅并不喜欢别人问起这件事情,因为那场车祸不仅造成了她的听力障碍,而且使她的智力也受到轻微损伤。
然而,阿梅并不知道,由于交通知识缺乏、交通安全意识淡薄等原因,她和许多像她一样从偏僻的乡镇来到深圳打工的外来劳务工,如今成为了交通事故的高发群体。
流动人口交通事故频发
据官方统计,今年1-3月,深圳市共发生各类交通事故28353起,事故共造成234人死亡,1993人受伤。其中,流动人口交通事故442人,死亡94人,受伤529人,分别占全市交通事故死亡和受伤人数的40.2%和26.5%.另外,深圳市交警局提供的一组数据显示,2005年,深圳市发生流动人口交通事故2053宗,受伤2327人,死亡461人,分别占全市交通事故总数、受伤和死亡人数的29%、27%和47%.其中,宝安、龙岗仍是交通事故的“重灾区”。
据统计,2005年宝安发生交通事故17767起,其中,因行人引发事故1049起,造成193人死亡,1098人受伤,分别占大队辖区事故起数的38.34%,死亡人数的49.61%,受伤人数的33.41%.交警大队调查发现,造成交通事故的主要违法行为中,驾驶员不按规定让行居事故原因首位,而行人违章穿行车道251起,排名第四。
“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与大量流动人口交通素质低下的矛盾凸显,加上交通设施相对不完善,使两区事故发生起数占全市事故数的75%以上。”市交警局的有关负责人表示,许多伤亡事故都和外来工有关。
对于这样的统计数据,张林(化名)并不感到意外。由于工作关系,他整日在外面奔波,亲眼目睹过不少交通事故的发生。
“虽然道路交通设施不完善、道路设计不合理是引发交通事故的重要原因,但主观上缺乏交通安全意识,也是不容忽视的一个因素。这一点可能在外来工群体上表现得更加突出一些。”张林认为。
张林告诉记者,6年前他刚来深圳打工的时候,根本就不知道交通安全为何物。“那时候总想着‘汽车不敢撞我’,在马路上大摇大摆,随意穿行,身处危险也不知道。”后来,血淋淋的教训看多了,才慢慢懂得了要保护自己。“现在看到那些跟我一样来深圳打工的‘兄弟姐妹’在滚滚车流中躲闪穿梭、攀爬护栏,我总是替他们捏一把汗。”
“交通事故的发生不仅给受害者本人造成巨大的生命危险,对其家人的精神也带来极大的折磨与打击,而外来务工人员一般是家庭的主要劳动力,家庭经济收入的主要来源,对于他们而言,交通事故造成的打击,往往更为沉重、致命。”张林觉得,为了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避免造成更多的家庭悲剧,政府除了完善交通安全设施、增加警力之外,还应该加强对外来劳务工的道路交通安全教育,提高他们的交通安全意识。
安全教育难以奏效
“事实上,对流动人口的交通安全教育一直是我们宣传工作的重点。”
深圳市交警局宣传科的科长胡泉胜表示,交警局要求每个民警除平时正常工作外,还要在自己工作的辖区内,联系一家工厂、企业或者一个街道办等作为宣传对口单位,针对宣传对象的特点经常上门讲解交通法规,普及交通安全知识。
据胡泉胜介绍,2005年,交警局共组织民警深入全市1858家营运车属单位、党政机关、工厂和企业宣讲交通安全课并发放《交通安全教育读本》,印发宣传资料、刊物5万余份,免费提供给外来员工学习,并开展了“城乡道路交通安全宣传”专项活动,全年外来工受教育人数达160多万人次。
宣传科的罗云对深圳的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工作作过调研,他认为这些年的交通安全宣传工作在提高群众对交通安全知识的认知度、扫除“交通法盲”方面,取得了不俗的成绩。
但是,对交通法规的认知与交通违法之间显然没有必然的因果联系。宣传教育虽然可以在短期内向外来工群体灌输交通安全知识,却很难让他们把这些认知转化为行动,自觉遵守交通规则。
“传播和普及交通安全知识,只是宣传工作的最基本要求,而培养人们的守法素养才是宣传工作更深层次的要求。如何进一步宣传,使广大的外来工真真切切认识到交通安全的重要性并自觉遵守,对此,我们也感到困惑不已。”罗云感叹。
“企业老板认为交通安全宣传占用时间,影响生产,往往不欢迎交警直接进厂宣传,因此,教育活动很难有效覆盖到成百上千万的劳务工群体。”
莫警官说,即便厂方允许交警利用下班时间进厂讲课,工人也往往因工作劳累而无心听课,宣传效果并不理想。
另一方面,外来工频繁的流动,也给宣传工作带来很大困难。
罗云讲述了这么一个小故事:交警到龙岗某玩具厂开展宣传活动,第一次有600多位工人来听课,效果不错,一个月后再去,变成700多人。又过了两个月,却只剩下500多人,而且已更换了不少人。第二年,这个工厂已不再生产玩具,改为包装厂,有工人近1000人,全部是新人。对民警们来说,去年一年的努力工作,还没有见到成果,就又得全部重头来过。
面对这种现实,交警只能在对外来人口的教育过程中采取“吃快餐面”
的形式,搞交通速成班,在短时间内教会他们基本的交通常识。在罗云看来,培养一批能自觉遵章守规的交通参与者,需要长期不懈的努力,逐渐地潜移默化,这种方法虽然见效快,但长远看却无法达到宣传教育的最终目的。
除此之外,受人财物的局限,目前的交通安全宣传力量薄弱、内容简单、形式单一,也给宣传效果带来了不利影响。
解决问题要靠“齐抓共管”
“外来工交通安全教育问题,单靠交警部门孤军奋战是很难解决的。归根结底,它是一个系统的教育工程,需要全社会的重视,需要各单位、各部门齐抓共管。”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交警认为。
他认为,虽然《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条明确规定了各级党政机关、社会企事业各单位、新闻单位等部门自主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的义务,但目前并没有任何一部法律法规对履行义务的监督、惩罚、约束等情况作出规定,尽管政府牵头建立了预防道路交通事故联席会议制度,但也没有就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义务形成硬性规定,更没有形成有机联系的组织体系、责任体系和工作体系。
“劳动部门、工商部门对企事业单位交通安全的监管力度薄弱,而重不重视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也不影响工资、奖金,因此道路交通安全宣传便成了无关紧要的事情。”该人士表示,不仅外来工,所有的社会成员,只要他参与交通,就需要提高交通安全意识,而这需要从政府部门开始。只有政府部门的真正重视,才能使整个社会动员起来,形成齐抓共管交通安全的良好局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