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马建敏)上半年,我省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成品油价格的通知》意见,两次调整了成品油价格,为了减轻相关行业因为调价引起的压力,近日,我省出台了综合配套改革方案。
方案提出,省工商局对从事公路客货运输车辆的个体工商户管理费,在现行征收标准基础上减半征收。 免征出租车的个体工商户管理费;高速长途客运专线车辆养路费,由按营运收入的14%减为12%征收。出租车养路费在现行征收标准基础上减半征收;运输企业集约经营服务收费由各地物价部门会同运管或城建部门进行清理规范,进一步减轻车主负担。
同时,我省还提出了相关行业价格联动意见。对省管价格的地方铁路运价,由于此次成品油调价影响较小,我省地方铁路运价暂不做调整;公路客运价格基本运价每人每公里由6.8分调整到8分,综合平均运价调整到15.24分,在此基础上可以实行浮动,上、下浮动幅度不超过20%。放开包车客运价格;省授权各设区市、扩权县(市)管理的出租车运价,各地清费减负后仍不能弥补成本增支影响部分,以弥补成本增支为限,采取顺价方式解决。对城市公共汽车票价,由于此次成品油提价影响主要通过中央财政转移支付和增加地方财政补贴消化,因此,现有财政补贴标准不得降低。财政补贴后仍然亏损较大的,可通过价格调整方式适当解决。民用液化气销售价格在保持各地现行对液化气的财政补贴数额不减少的基础上,按液化气与汽油0.92:1的比价和调价程序,适当调整液化气销售价格。各市对低保对象和特殊社会群体没有优惠政策的要结合提价方案同时研究、同时出台。
据了解,我省还将采取措施对部分弱势群体和公益性行业按照中央财政确定的补贴范围、对象和标准,给予财政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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