频频收到的巨额中奖信函让许多市民真假难辨。记者杨小明摄
本报讯(记者杨小明实习生马凯)近日,我市多位市民接连收到了从外地一些公司邮寄过来的中奖信函,而且奖品的价值都是数万元至十几万元不等。市消费者协会有关人士提醒广大市民,这些中奖信函都是骗局,千万不要因为一时贪心而受骗。
阎良区的张先生反映,自己接到一封来自一家著名公司的信件,里边有封彩页,并附有一张刮奖卡,称自己中了二等奖,是一辆价值17.6万的帕萨特,信件有这家公司的公章,不知道是真是假。翠华北路的满先生也于近日收到了一封信,信内也称某著名公司30周年大庆,广告彩票大赠送,通知他中了二等奖,奖品居然是16.8万现金支票一张。此外,建设路的王女士、倪女士,南小巷的韩先生,小寨附近的朱大爷都先后收到了类似的中奖信函,奖项各不相同。
记者在一位读者的家里看到了一封从湖北武汉寄过来的中奖信函,说他是北京某公司的“幸运星读者”,让他在收到获奖函之日起30天内,向一指定账户汇178元钱,便可得到公司邮寄的最新款的价值4688元的手机一对,178元钱是与税务部门协商后的指定税费,上边有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和中国邮政储蓄3个账号。随后,记者拨通了获奖函上公布的热线电话进行咨询,接电话的“工作人员”信誓旦旦地说,收到汇款后,马上会寄出手机,且经过了北京市各部门的批准,还有公证人员和媒体的监督,并且在北京各大报纸和电视台进行宣传。记者就此事致电《北京晚报》,一位姓王的记者经过查询后告诉我们,那个公司地址根本就不存在,而且也没听说过这个公司,也没有看到北京媒体上发布过这个消息。
西安市消费者协会一位姓宋的工作人员说,根据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有关条款规定,谎称有奖的销售活动和利用有奖销售手段销售质次价高商品的行为都是违法的,即使被批准的抽奖式有奖销售活动,其最高奖项也不允许超过5000元。就在记者采访此事的过程中,发现新华社刊发的一则消息报道说,最近一段时间,中国消费者协会也接到许多消费者类似的投诉,经中国消费者协会查实,这些企业从未举办过这种有奖酬宾活动,这些信件多是骗子冒名所为。
市消协提示广大市民,对那些要求寄所谓中奖费用的最好不予理睬,更不要贸然向其汇款。如果想查询,不要打宣传单上所留的任何电话号码进行查询,可通过企业公开的客户服务电话进行查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