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消息(楚天金报) 记者 刘蔚丹、韩君 实习生涂成报道:三年前签下购房合同,等楼盘封顶后开发商以成本上涨为由,要求业主加房价(详见楚天金报23日1版报道)。昨日上午,青山区建一南路新鑫园业主投诉至武汉城市综合开发办公室。
业主李先生告诉记者,媒体对该事件曝光后,开发商仍然坚持要求涨价,于是他们投诉至武汉市城市综合开发办公室。在那里他们了解到,由于该楼盘手续不全,还没有房屋销售许可证,因此还不能销售。
随后,记者采访了武汉城市综合开发办公室,该办一位负责人称,目前已经有业务部门到现场查看了楼盘情况,发现该楼盘用地原是集体用地而不是开发用地,目前土地尚未变性,因此不具备商品房的性质,也不能申请房屋销售许可证。该负责人同时表示:即使在该楼盘补办手续齐全以后,也应对前期购买楼盘的103户业主负责任,在双方协调完毕后,然后该办再发房屋销售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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