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物价局称暂不考虑提高出租车租价及加收1元的燃油附加标准
新快报讯(记者 陈志龙 实习生 鲁喆) 昨日,广州某报报道称,“广州市交委有关负责人证实,已经将出租车运价上涨的方案提交给物价部门,具体由物价部门来决定。 ”对此,广州市物价局有关负责人昨日表示,市物价局根本没有接到任何出租车运价上涨方案,此消息完全属失实报道。市物价部门暂不会考虑提高出租车租价及加收1元的燃油附加标准。
为化解5月24日油价再度高涨的压力,广东省物价局前天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建立油价与运价联动机制,其中明确规定:“已开征燃油附加但开征标准不足以消化油价上涨因素的,可适当提高燃油附加的开征标准。”据了解,目前广东有七个城市开征了燃油附加,分别是:广州、佛山、梅州、惠州、中山、江门、潮州,且都是加收1元。根据省里的政策,如各地调高燃油附加费,无需再报送省物价局批准。
不过,有关人士表示,省物价局此次虽放开政策,允许各地提高燃油附加标准,但并不意味着这七个城市就一定要提高,当地价格主管部门需作认真的测算再作决定,燃油附加是否提高仍需慎重。
广州市物价局有关负责人表示,省物价局已允许提高燃油附加标准,按省里政策,如果提高燃油附加标准,就应该不需要召开听证会,但广州市的燃油附加1元钱标准短期来说不会提高。
该负责人表示,出租车运价调整涉及面大,如要上调肯定会召开听证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