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者张女士问:我母亲1975年受工伤,丧失部分劳动能力,不知现在能不能做劳动能力鉴定?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答复: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天津市工伤保险若干规定》和天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03年12月31日前工伤职业病人员办理审核登记查体鉴定的通知》的规定,对1996年9月30日前的工伤职业病人员进行审核、登记、鉴定时,若用人单位确认工伤的证明材料、原始工伤事故调查报告、用人单位出具的情况说明、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以及工伤医疗的有关材料齐全,可由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进行鉴定。 否则不予进行鉴定。
(姜艳秋 丁颖磊) |